关于工伤停工留薪期11个问题解答!

发布时间:2026-04-08 14:19  浏览量:1

工伤停工留薪期11个核心问题(广东口径)

1. 什么是停工留薪期?

工伤后需暂停工作接受医疗的期限,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按月支付,同时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2. 期限一般多久?最长多久?

一般不超过12个月;经市级劳鉴委确认可延长,延长期不超12个月,单次最长24个月(复发可重新计算)。

3. 起止时间怎么算?

自受伤/患职业病之日起算,以医疗终结或劳鉴委确认的期限为准;伤情稳定后应及时做伤残鉴定,鉴定后停发原待遇 。

4. 停工留薪期含年休假吗?

不计入年休假假期,不影响当年年休假资格 。

5. 工资怎么发?基数怎么算?

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加班费、奖金、津贴)支付;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平均,不低于最低工资 。

6. 单位能缩短期限或降薪吗?

不能。期限以医疗机构意见+劳鉴委确认为准,单位无权单方缩短或降薪。

7. 生活不能自理谁来护理?

停工留薪期内由单位负责;单位不派人护理的,按当地护工标准支付护理费 。

8. 期满仍需治疗怎么办?

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停发原工资福利待遇;五级至十级伤残可继续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9. 如何申请延长?

期满前15日向单位提书面申请并附诊断证明;单位有异议的,7日内向属地劳鉴委申请确认;单位逾期未提视为同意 。

10. 工伤复发能再享停工留薪期吗?

能。经劳鉴委确认复发需治疗的,重新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期限另行确认 。

11. 维权路径与证据?

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再诉至法院;需保留工伤认定决定书、病历/医嘱、工资流水、考勤、沟通记录等。

广东本地关键口径

-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工伤保险业务规程》第六十六条 。

- 工资基数:含加班费,按受伤前12个月平均应发工资计算。

- 期限确认:由劳鉴委按《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确认,最长24个月 。

- 复发待遇: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重新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 。

需要我结合你的伤情、单位支付情况和所在城市,帮你核算可主张的停工留薪期时长与工资差额,并整理一份维权步骤和证据清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