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卫生监督”?
发布时间:2026-03-22 11:45 浏览量:1
·卫生监督·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我国人民对于美好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对卫生建设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升。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伍作为卫生行政唯一的执法部门,在当今社会卫生监管中所发挥的作用不言而喻。
卫生监督的监管范围
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队伍是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的卫生执法监督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监督管理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依法监督管理公共场所、放射、学校卫生工作;依法监督传染病防治工作;依法监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业人品的执业活动,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行为;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行政许可和日常卫生监督。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1、适应范围:辖区内企业集中式供水单位、二次供水单位,学校自备水单位、管道分质直饮水单位;
2、主要职责: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卫生许可,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处理、行政处罚;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生活饮用水管道分质直饮水卫生规范》。
二、学校卫生监督
1、适应范围: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2、主要职责:预防性卫生监督、经常性卫生监督、学生用品卫生监督、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和处理;
3、执法依据:《学校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1、适应范围:
(1)宾馆、饭馆、旅店、招待所、咖啡馆、酒吧、茶座;
(2)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
(3)影剧院、录像厅(室)、游艺厅(室)、舞厅、音乐厅;
(4)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公园;
(5)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
(6)商场(店)、书店;
(7)候诊室、候车(机、船)室、公共交通工具。
2、主要职责: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违法行为查处的工作;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监督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指导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并参加竣工验收。
3、执法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
四、职业卫生监督
1、适应范围: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因素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行政单位和部队。
2、主要职责:了解用人单位基本情况,重点查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资料、危害因素监测资料、劳动合同(仅指职业病危害告知)、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资料,现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志、公告栏等展开检查,促进企业承担职业卫生主体责任,保证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发生。
3、执法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五、医疗卫生及传染病防治监督
1、适应范围:辖区内医疗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美容机构。
2、主要职责:负责开展对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处置的日常监督及违法行为查处;放射诊疗许可,日常监督及违法行为查处:受理医疗违法行为和事件的投诉、举报和查处工作;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六、法制宣传工作
1、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稽查,加强内部和外部的稽查工作;
2、负责制订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培训;
3、负责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接受卫生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