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发布时间:2026-03-11 09:47  浏览量: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26〕2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代码:888003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教育园区学府路1号;

邮政编码:52396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设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的规定及接受纪律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为“全省统考”,主要依据全省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录取,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广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高职专业名称高职专业代码招生计划护理520201100

第五章 报考要求和报名方法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以地级市为单位)2026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同时,在五年一贯制转段时(入学的第三年),学生应符合有关高校录取所在年度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按照当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高考报名。

第十六条 报名工作按照“考生预报名(注册、填报基本信息、上传相片、提交审核)—报名点网上审核—考生网上确认—考生缴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

(一)报名流程及报名时间节点:

预报名。2026年3月13日9时至3月18日18时,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gz),完成注册、填报基本信息、上传相片、提交审核等预报名流程。

1.注册。考生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注册”按钮,按要求填写本人的注册信息。

2.填报基本信息。考生注册成功后,须认真阅读《考生守则》,逐项填写报名信息:个人资料(姓名、出生日期等)、联系方式、简历、家庭关系、报名点、术科考点(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建议选择与文化课相同的考点参加术科考试)、计划类别、填报院校及专业志愿等。每个考生可报考2所院校、每所院校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报考音乐、美术、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报名参加招生院校单独组织的术科考试,考生只能选择报考其中一项术科考试,如同时报考普通类专业和术科类专业,计划类别应选择相应的术科。考生填报完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将自动生成预报名号。提交网上审核前,考生可凭预报名号多次登录系统修改报名相关信息或上传相关资料。

3.上传相片。考生凭预报名号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相片采集”功能指引拍摄本人相片并上传。系统验证相片不通过的考生可根据提示上传相片进行人工验证,人工验证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提交审核。

4.上传材料并提交审核。考生按系统提示上传以下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人脸面、国徽面)。

(2)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父亲、母亲或监护人页,本人页)。

(3)学生证原件或所在中学开具的确认该学生为2026年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并符合2026年报考地中考报名条件的证明。

随迁子女考生除上传以上个人资料外,还须填报完整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五年一贯制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审核表》”),并上传以下材料:父母/监护人的身份证、居住证、社保流水,户口本全户人员信息(能体现监护人与考生的关系)。

考生成功上传报名材料后,须点击“提交审核”,完成预报名。在提交审核前,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报考信息;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原则上不能再进行修改。

(二)报名点网上审核。2026年3月13日9时至3月20日18时,报名点对已预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料审核,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确认;审核不通过的考生,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或提交材料,由报名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三)考生网上确认。考生须于2026年3月13日9时至3月20日18时登录报名系统,对经报名点审核通过的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确认。确认前,考生应认真核对《2026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随迁子女审核表》中填报的各项内容,补填漏错信息,尤其要逐字核对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就读中学、报考志愿、报名点和术科考试等关键信息。

报考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入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都以考生网上确认的报名信息为准。因考生录入错误、不认真核对或其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生缴费。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须在2026年3月27日前,向选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每科25元,文化课按3科收费;术科考试分基本素质和专项基础,按2科收费。

(五)考生打印准考证。2026年4月8日9时至4月12日18时,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六章 考试安排和录取办法

第十七条 2026年4月11日进行全省文化课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0:10英语,10:40-12:20数学,下午15:00-17:00语文。

第十八条 参加文化课考试考生可选择就近招生高职院校考点参加文化课考试。选择我校作为文化课考点的考生,请到东莞市厚街镇学府路一号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东门参加文化课考试。

第十九条 文化课科目考试实行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评卷,考点设在符合省教育考试院设点要求的招生院校,考试由各考点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二条 文化课考试科目含语文、数学和英语共3科,各科试卷卷面满分150分,3科总分共450分,均采用闭卷笔答考试方式。文化课考试的内容范围按教育部制定的2022年版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数学课程标准》《英语课程标准》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全省统考以考生参加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成绩为录取的基本依据,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志愿顺序和学校招生计划,按考生文化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按文化课考试成绩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划定的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依次参考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决定录取顺序。

第二十四条 对预录取考生,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并上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学校根据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同时,考生参加全省统考五年制高职招生考试被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6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我校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

第七章 录取体检

第二十五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达到有关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取消学籍。

第八章 组织保障及时间安排

第二十七条 本校按照“省厅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实施原则,精心组织,妥善安排好2026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觉接受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第二十八条 本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招生信息公开体系,将招生政策、考生报考资格和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和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予以公开,让广大考生和社会及时获取招生信息,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第九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九条 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2026年度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被全省统考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新生入学报到、注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全省统考的录取资格。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初中毕业证书。我校将对新生提交的个人资料与其在报名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严格对比复核,对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的,一律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条 本校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取消我省民办高校和民办中职学校收费备案以及住宿费核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657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注:全国农村户籍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东莞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港澳台户籍学生、华人华侨子女可在前三年学费减免3500元/年。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一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二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69-89989601、89989602、89989603

电子邮箱:gj14572@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jdxy.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jdxy.edu.cn/index.htm

第三十三条 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武华

监督电话:0769-89989999

电子邮箱:gj14572@163.com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广东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