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2-24 18:42  浏览量:1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关于颁发2025年《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自治区司法厅工作部署,现就呼和浩特市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专升本毕业生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除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颁证范围

在呼和浩特市提交2025年度统一批次法律职业资格申请材料,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经受理、审查合格后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核查由司法部审核认定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

二、颁证时间、地点和方式

为确保颁发证书工作安全有序,本次颁发证书按照如下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

(一)集中发放

1.集中发放时间:2026年2月27日至2月28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集中发放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一楼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3.证书颁发方式:申领人请在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前往上述集中发放地点现场取号(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经核对申领人信息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予以颁发。

(二)个别颁发

申领人在集中发放时间内无法到现场领取证书的,我局将代为保管证书,可在3月2日之后通过电话预约并按如下时间、地点和方式领取证书。

1.个别颁发时间:2026年3月2日之后的工作日(不含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2.个别颁发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区2号楼一楼呼和浩特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

3.证书领取方式:申领人提前1个工作日电话预约,并在上述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核实后退回)前往现场取号(应遵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引导)办理,经核对申领人信息与证书信息一致,本人签字确认后即予以颁发。

三、注意事项

1.根据司法部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领人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司法行政机关将现场核对申领人身份信息。为有效核实申领人信息与证书信息并确保证书安全,证书不得委托他人代领,不提供邮寄服务。

2.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需现场扫描读取申领人居民身份证信息和进行电子签名确认。领取证书时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3.司法部网站将于近日公示授予资格人员名单,申领人可登录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输入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三项信息进行查询。

4.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5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及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呼和浩特市司法局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