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让我签空白合同,我没拒绝,拍照留存,工作人员竟然拒签

发布时间:2026-02-05 10:27  浏览量:2

“签完字再填内容”这招,其实比很多人想象的更阴。它不是公司“图省事”,而是把员工直接摁进了一个随时能被改写的剧本里。腰伤躺了四个月,账单两万块,公司一句“不算工伤”就把人推到了墙角。听起来像狗血剧,却是不少人正在经历的日常。

空白合同,白纸黑字只剩签名 人事递过来几张只印着公司抬头的A4纸,指着最后一页说“先签,细节回头补”。有人犹豫,旁边老员工拍拍肩膀:“年年都这么办,放心。”——放心才怪。法律上,这叫“未载明必备条款”,只要公司后来写进去的条款和员工真实意愿对不上,整份合同都可能被判无效。换句话说,公司敢让你签空白,就是赌你不敢告;真告了,它就得准备好双倍工资的罚单。拍照留证被制止,更说明他们心里门儿清:这合同见不得光。

“工伤”两个字,公司为什么咬死不认 腰椎间盘突出算不算工伤?关键看是不是“工作原因”导致。搬重物扭了腰,病历写着“急性扭伤后椎间盘脱出”,时间地点都对得上,按理说不难认定。但公司一旦松口,就得掏停工留薪期工资、医药费,搞不好还要赔一次性伤残补助。于是他们干脆把“工伤”解释成“上班路上被车撞”那么极端的情形,把大多数职业病都划出去。套路不新鲜,却总有人被唬住。

被逼到辞职,反而是反击的开始 很多人以为“只能走人”,其实《劳动合同法》第38条给了一条暗道:单位没依法缴社保、拖欠工资、不给工伤待遇,员工可以“被迫解除”并索要经济补偿。干一年赔一个月工资,干十年赔十个月,外加该报的医药费一分不能少。辞职信别写“个人原因”,写“因公司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工伤待遇”,这就是一封自带赔偿金的辞呈。

不想打官司,也有低成本打法 1. 先把证据拢齐:医院诊断、拍片报告、请假条、工资条、聊天截图、同事证言,能存就存。 2. 到公司所在地人社局工伤科填表申请认定,30天内公司不吱声,就自动进入员工自办流程,一年之内都有效。 3. 医疗费先自己垫,发票别丢,认定下来后工伤保险基金或公司一次性报销。 4. 如果觉得流程太绕,直接带着材料去劳动仲裁委填表,仲裁免费,调解不成再转法院,时间比想象中短。

一句大实话 公司敢这么横,就是赌你嫌麻烦。你把流程跑完,哪怕最后只多拿三个月工资,对他们来说也是一次肉疼。别小看这点疼,正是它让下一个人不再被空白合同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