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微课堂】五、工伤认定常见情形
发布时间:2026-02-03 18:32 浏览量:1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是工伤认定的核心依据,分别是“应当认定为工伤”的7类情形和“视同工伤”的3类特殊情况。
无论是职场新人还是企业HR,读懂这两条方便在意外发生时快速准确维权。
第十四条中7类“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明确了最常见的工伤类型,需同时满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三大核心要素(特殊情形除外),具体如下: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核心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受伤
解读:
最典型的工伤情形,三大要素需同时满足。其中工作时间包括劳动合同约定时间、单位规定时间及加班加点时间。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延伸情形:
预备性/收尾性工作受伤
解读:
“预备性工作”如备料、准备工具,“收尾性工作”如清理设备、储存物料,需要与工作相关且在合理时间内哦。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情形:因履行职责遭遇暴力或意外
解读:
履职引发报复性暴力伤害(如收银员阻止偷窃被打伤)。伤害需要与履职直接相关,私人纠纷引发的冲突除外。
(四)患职业病的。
情形: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解读:
职业病需列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若因居住环境污染患病,不属于此类。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情形:工作期间受伤或下落不明
解读:
因工外出指被指派到单位以外工作,伤害包括事故、暴力等直接或间接伤害。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情形: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责的交通事故
解读:
合理路线包括往返住所、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路线;责任认定: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情形:兜底条款的其他法定情形
解读:
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
3类“视同工伤”的特殊情形
“视同工伤”指虽不完全符合“三要素”,旨在通过法定标准扩大保障范围。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伤残军人旧伤复发
关键提醒:3类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
即使符合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相关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仍会被排除工伤认定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实操指南:工伤认定申请流程与材料
1.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事故发生后30日内)或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
2.核心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情形);
读懂政策是最好的维权保障
工伤认定看似复杂,实则围绕“工作关联”核心原则展开。第十四条侧重“工作直接导致的伤害”,第十五条侧重“特殊场景的公平补偿”。
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应牢记关键条款,留存好劳动关系、医疗记录等证据,受伤后沉着冷静,及时申请认定,才能最大程度维护劳动保障权益。
广大职工朋友大可放心。我国工伤保险相关政策法规非常健全,认定情形覆盖面广。工伤无情,保险有爱,祝愿广大职工朋友开心工作,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