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促进农牧民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清单|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发布时间:2026-01-30 17:17  浏览量:2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政策内容

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可以申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人员可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服务对象:

全社会劳动者

经办渠道:

申请人可以通过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申报。(评价机构查询网址:https://www.osta.org.cn/)

申请条件:

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申请。(网址详见申请流程)

申请流程:

对于已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用人单位职工,报考人员可按照申报条件在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对于社会人员,可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中“附录5,申请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条件”, 搜索登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www.osta.org.cn),进入相关政策文件系统搜索《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年版)》查看申请条件。进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在页面搜索栏输入拟申报的职业(工种)名称,系统会自动列出可开展该职业(工种)的所有评价机构,报考者选择对应的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咨询或到评价机构所公示的详细地址报名即可。同时也可以登录赤峰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tp://jy.chifengrencai.com)技能人才板块中机构查询链接查找报名机构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