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索赔“碰瓷党”栽了:跨四省作案60次、骗9万,最高获刑3年半
发布时间:2026-01-29 15:14 浏览量:2
最新重磅!今天(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亮剑,集中发布5起职业索赔典型案例,剑指那些打着"维权"幌子、实则敲诈勒索的"碰瓷党"!从自带蟑螂讹餐馆到跨四省塞钢丝球勒索,这些职业化犯罪团伙终于付出惨痛代价,涉案者最高获刑三年三个月!
职业索赔早已不是简单的"找茬",而是形成了分工明确的犯罪产业链。三部门曝光的案例中,3起刑事案例直击犯罪核心,2起民事案例划定法律红线,每一个都让人愤慨不已:
刑事案例:铤而走险终获刑
1. 自带蟑螂"加料",屡教不改获刑! 北京男子苏某堪称"惯犯",2024年1月刚因敲诈勒索餐馆被行政拘留,3-4月就故技重施,在多家餐馆就餐时偷偷投放自备蟑螂,以举报食品安全问题相要挟,5次索要赔偿,4次得手共计1663元。法院认定其一年内重复违法,属数额较大,最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
2. 跨四省塞钢丝球,60余次勒索2.4万! 向某伙同简某等人组成犯罪团伙,2022年6月至2024年4月间,带着钢针和毛发、钢丝球,流窜福建、湖北、江西、安徽四省,专挑超市、便利店、咖啡店下手——用钢针扎破食品包装,塞入异物后以质量问题索赔,商家不从就威胁网络曝光或投诉。向某作案60余次获利2.4万,简某作案50余次获利2万,最终二人均获刑一年,分别罚金1万元和8000元 。
3. 伪造胀袋视频,团伙诈骗网店9万! 黄某等8人在徐州组建"诈骗小队",2023年6-8月间,伪造买家信息、快递单,甚至专门拍摄鸡爪胀袋、漏气的虚假视频和照片,在网络平台上批量骗取某食品公司退款9万余元。主犯黄某系累犯,被认定为共同犯罪主犯,最终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其余成员也获相应刑罚 。
民事案例:划定"合理维权"红线
1. 买900斤竹笋索赔9万?法院只支持2000元! 曾某短期内先后购买900斤鲜竹笋和100件干竹笋,送检发现鲜竹笋不符合安全标准后,起诉要求十倍价款赔偿9万元,声称是为父亲寿宴准备却拿不出任何证据。法院认定其购买量远超日常生活所需,属职业索赔行为,最终仅支持20斤(合理消费范围)的十倍赔偿,判决生产商支付2000元 。
2. 恶意投诉牟利?法院直接驳回诉求! 李某以电商平台商品存在标识问题为由,频繁发起投诉索赔,实则并非为消费需求,而是企图通过投诉施压牟利。法院明确界定恶意投诉不属于合法维权范畴,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传递出"索赔不能当生意做"的鲜明态度。
三部门通过案例明确划定法律边界:合法维权受保护,但恶意索赔绝非"一本万利",三条红线绝对不能碰:
- 刑事红线:诈骗、敲诈勒索罪难逃! 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如投异物、造假证)、隐瞒真相(如隐瞒职业索赔身份)等方式,多次骗取或勒索财物,数额较大就构成犯罪。哪怕单次获利不多,多次作案仍会被从重处罚,轻则缓刑罚金,重则有期徒刑 。
- 民事红线:超出消费需求索赔无效! 《食品安全法》的"退一赔十"是为了保护消费者,而非职业索赔人的"摇钱树"。法院会结合购买数量、用途、是否重复购买等因素,认定是否属于"生活消费需要",超出合理范围的高额索赔请求一律不予支持 。
- 行政红线:恶意投诉将被拒接追责! 市场监管部门明确,对恶意投诉、虚假举报将直接不予受理,还可能追究投诉人的法律责任。商家遇到"给钱就撤举报"的要挟,完全可以拒绝——行政调查不会因举报撤回而停止,这类要挟本身就涉嫌敲诈勒索 。
面对职业索赔人的"围猎",甘肃省定西市市场监管局给出实用防范指南,商家牢记这5点就能少踩坑:
1. 筑牢基础防线:进货时严格履行查验义务,保留产品合格证、供应商资质、进货单据和转账记录,散装食品、临期食品做好标签标注和销毁记录,不给恶意索赔留把柄 。
2. 安装监控取证:在经营场所关键位置安装摄像头,尤其后厨、货架区域,一旦遇到"偷梁换柱"投异物的情况,监控就是最有力的证据,第一时间报警 。
3. 拒绝私下妥协:遇到索赔时先核实对方身份和诉求,若发现可疑(如同一人多次索赔、要求私了转账),坚决拒绝"花钱消灾",这类妥协只会助长勒索气焰 。
4. 善用法律武器:确信自身无过错时,有权拒绝调解,必要时咨询法律人士,收集对方恶意索赔的证据(如聊天记录、投诉记录),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说明情况 。
5. 警惕团伙作案:若遇到多人配合、跨区域投诉的情况,要求现场调解并核对购买人与投诉人身份,发现不一致可直接拒绝,及时向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线索 。
三部门的举措引发网友热议,观点呈现两极分化:
- 支持派网友直呼"大快人心":"早该治治这些碰瓷党了,商家合规经营已经不容易,还得被恶意勒索,没人敢做生意最终损害的是消费者权益";"这些人根本不是维权,就是敲诈,判得好!"
- 理性派网友提醒"别矫枉过正":"打击恶意索赔是对的,但也不能让真正的消费者维权变难,希望能明确区分合法维权和职业索赔的边界";"商家还是要靠合规经营立身,只要产品没问题,再狡猾的索赔人也无机可乘" 。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布案例,绝非偶然行动,而是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形成的合力重拳:一方面通过典型案例明确法律适用标准,让职业索赔人知道"红线"在哪、代价多大;另一方面为商家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引,同时保障普通消费者的合法维权渠道不被挤占。
正如案例中强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初衷是倒逼商家诚信经营,而非给职业索赔人"谋利工具"。未来,三部门将持续加大对职业索赔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让"碰瓷式索赔"无处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