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规范职业索赔、惩治违法乱象
发布时间:2026-01-29 14:07 浏览量:2
中国网1月29日讯(记者 张艳玲)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典型案例,明确以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为标尺区分处置相关行为,不支持超出该范围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坚决惩治假借索赔之名的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及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据悉,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涵盖民事、刑事两大类,既有职业索赔人购买不合格食品后主张惩罚性赔偿金的民事纠纷,也包括通过餐馆就餐投放异物、伪造预包装食品质量问题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骗取财物的刑事犯罪案例,全面展现了三部门分类施治、精准施策的治理思路。
近年来,职业索赔问题日渐凸显,成为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隐患。部分职业索赔人滥用投诉、举报、诉讼等维权渠道,曲解“退一赔十”“退一赔三”等法律规定,将索赔作为牟利手段,甚至恶意制造生产经营违法假象,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破坏了正常消费维权环境,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也损害了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违背了法治维权的初衷。
针对此类问题,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精准发力、织密法网,坚持“保护合法、惩治违法”的原则,明确区分正当维权与职业索赔、合法索赔与违法犯罪的边界——对消费者的合理维权诉求依法予以支持,对超出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的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对构成犯罪的违法索赔行为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彰显了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立场。
在民事案例处置中,三部门坚持“过罚相当”原则,兼顾维权与规范。如案例五中,石某在当地多家乡村超市购买过期食品后提起诉讼索赔,法院最终判决各商家在普通消费者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既督促商家纠正违法行为、规范经营,也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保障了乡村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刑事案例打击方面,三部门聚焦假借索赔之名的违法犯罪,依法从严惩处。本次发布的三个刑事案例中,行为人通过虚构产品质量问题、恶意投放异物等手段,向商家勒索高额赔偿、骗取退款,严重侵害生产经营者权益。办案机关及时介入、依法查处,对相关涉案人员追究刑事责任,有效震慑了此类违法犯罪行为,为经营主体营造安心经营的良好环境。
为实现标本兼治,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不断完善民行、民刑、行刑衔接机制,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在案件处置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与司法机关密切联动,市场监管部门接到生产经营者反映后,积极开展调查核实,发现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依法严惩。同时,通过制发司法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如审理法院针对竹笋生产工艺、乡村超市食品监管等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落实整改,推动相关行业规范发展,实现了“查处一案、规范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在充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支持合理维权诉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对职业索赔行为的规范力度,严厉惩治违法索赔犯罪,不断完善协同治理机制,推动形成消费者放心消费、经营者安心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编审:蔡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