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233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方式、职业伤害人员选择康复机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22 01:56  浏览量:3

案例

1

市民张先生已经做了劳动能力鉴定,咨询: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如何送达给本人?

答: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主要有四种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二)留置送达(三)邮寄送达(四)公告送达。

案例

2

平台骑手常先生咨询:职业伤害人员如何选择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答:根据《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程(试行)》(人社厅函〔2025〕79号)规定:职业伤害人员经治疗伤情稳定、需要康复的,平台企业、职业伤害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按照当地规定提出职业伤害康复申请。按照国家和各省有关工伤康复服务规范的规定,职业伤害人员应当在签订工伤保险康复服务协议的康复机构进行康复。

案例

3

单位人事吕女士咨询:2025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调整的范围是什么?

答: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25〕11号)规定:自2025年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24年12月31日前,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职工(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退休后领取基本养老金期间死亡人员)供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