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小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指南来了

发布时间:2026-01-09 09:31  浏览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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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包括这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和分类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执行,并注重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材料。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按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

鉴别和归档工作

在流动人员申请办理

转递接收等服务时

对缺少关键材料的

一次性告知

所缺材料

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提示

及时移交或补充相关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辞职后

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

可继续由

原机构

保管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

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

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

相关机构

保管

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线上如何办理?

目前,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跨省转递服务

可通过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

(http://zwfw.mohrss.gov.cn)办理

省内转递

可在

本省相关政务服务平台

办理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哪里查?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

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

查询相关机构信息

特别提醒

■档案

严禁自行

携带转递!

■按规定,流动人员

不可以查看

本人人事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