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0万送走功臣,150万请来名帅,三年倒贴450万?

发布时间:2026-01-07 23:52  浏览量:6

这事儿真不是编的,就发生在咱们身边。一家俱乐部的操作,看得人直摇头。你把能打的人赶走,回头花大钱请新教练,合同写得明明白白,结果人家干完了活,你又嫌贵不要了。可活儿人家真干了,第五名的成绩摆在那,合同也触发了,钱一分都不能少。

说白了,这教练是按规矩办事。人家来了第一年就带队进了前八,按“1+2”合同,后面两年是自动续的,而且是全额保障。这不是画饼,是白纸黑字签的。他做到了,公司就得认账。结果呢?球队管理层觉得风格不合,直接开人。人是走了,但工资还得照发。两年没上班,照样拿钱。算下来,三年总共花了450万。

你说冤不冤?其实在职场上这样的事不少见。就像有些公司,对老员工抠抠搜搜,销冠一年给你挣上千万,到手工资就几十万。然后忽然空降个高管,给一堆期权、签字费、高薪合同,说是要改革。干了一年没起色,或者水土不服,干脆换了人。但合同里的赔偿金、未履行薪资,一样得掏。

济宁有个案子差不多。一个销售副总,年薪20万加提成,干了一年多,业绩不错,公司突然翻脸不认账,欠了十几万工资不给。这位副总是MBA出身,做事留证据,协议、单据、工作记录全有。最后走法律程序,把钱要回来了。法院认的是证据,不是口头承诺。

还有长沙一个职业经理人,签了十年合同,年薪20万,还带项目股权。干了几年公司不认了,他去打官司。一开始因为仲裁时效被驳回,后来湖南高院指定再审。核心问题就是:合同写了,你就要兑现。不能形势好了你就用人,形势不好就赖账。

无锡也有类似案例。一个技术公司的高管,私下用公司资源搞自己的项目,被发现后公司解雇他,追讨200多万违约金。最后双方调解,一次性了结。说明企业也怕麻烦,只要合同写清楚,该罚就罚,该赔也得赔。

这次的教练事件,问题出在哪儿?不是教练贪钱,是他根本没贪。他拿的是合同里写好的数字。真正的问题在于俱乐部自己没想清楚。你既然敢签“1+2”全额保障合同,就得承担后果。现在后悔了,只能认栽。这450万里,300万是后面两年的工资,是你自己合同设计的问题。

国企也有这种教训。前几年搞职业经理人改革,从民企高薪挖人,年薪高出其他干部好几倍。结果人来了,管理方式不一样,跟老班子闹矛盾。考核标准也模糊,目标年年变,搞得两边都不开心。最后有的干不满任期就走人,但薪酬还得全额支付,因为当初没把规则定死。

说到底,签合同的时候就得想明白。不能想着“先用着看”,不行就换。现在劳动法规越来越细,高管、教练这类岗位,光靠口头信任不行,全得靠书面约定。你写进去了,哪怕再离谱,只要不违法,法院都可能认。

像青云公司的那个老板,自己当法定代表人,拿张盖了公章的欠薪证明,要公司付234万工资,法院都没支持。为啥?因为他能管公章,没法证明这是董事会或股东会决定的。反过来,如果这个教练合同没有明确续约机制和赔偿条款,他也没法拿到那300万。

可这次不一样。人家是实打实完成了KPI,触发了自动续约。俱乐部再不满意,也不能不认账。这就叫“专业成本”。你以为请个名帅是投资,结果变成纯支出。三年450万,买了个教训。

有些人说教练太计较,其实不是。规则是你定的,我来执行。你让我走,可以。但别想让我亏。就像公司辞退员工,合法也得给补偿,违法就得赔双倍。没业绩你可以不续,但有业绩你还反悔,那就是你的问题。

最后这笔钱,说白了是管理失误的代价。你想省事,结果花更多。你想换人,结果更贵。规则摆在那里,谁先破坏,谁就买单。

这事儿就这么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