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浦发等银行被罚惊醒四方,监管高压下,支行行长成高危职业?
发布时间:2026-01-06 17:55 浏览量:6
1月5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苏州分行被开出2026年首张罚单。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浦发银行苏州分行因票据业务审核不严、个人贷款管理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110万元。
时任浦发银行常熟支行行长陈雷、浦发银行吴江盛泽支行行长吴萍因票据业务审核不严均被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
就在不到一个月前,因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内部控制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浦发银行南京城西支行被罚款40万元,
时任行长刘东辉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因贷款“三查”不到位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浦发银行南京雨花支行被罚款40万元;
时任行长秦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新苏商关注到,浦发银行多家分支机构行长领罚并不是个例。2025年12月,一批中信银行在江苏分支机构责任人被罚。具体来看:
南京中央路支行因贷款资金发放和支付管理不到位、同业投资业务资金发放和支付管理不到位,被罚款150万元。时任行长陆波被给予警告并罚款12万元,另一时任行长周宇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南京江北新区分行因贷款发放和支付管理不到位,被罚40万元,时任行长陈琳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南京六合支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40万元,时任行长徐强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盐城分行则因违规办理信用证业务领罚40万元,
时任该行副行长钱俊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此外,2025年11月,高邮农商行因“发放冲时点贷款”和“数据管理不审慎”两项主要违法违规行为,被处以70万元罚款,在农商行体系中已属重罚,
时任川青支行行长李增明因冲时点贷款问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过去,监管多以机构为对象,罚款数字大但“对人”不多。而现在,随着“机构与个人并罚”原则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多的处罚信息里出现了“点名”。其中,除了直接经手人之外,银行行长也对银行所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从而受到监管处罚。
有关统计显示,截至2025年6月末,
支行机构负责人是银行系统中受罚人数最多,也是最重的职级。
2025年上半年,这一群体中,受警告304人次,罚款101人次,禁止从业21人次,问题集中于贷后管理缺失、贷款挪用等信贷业务违规方面。
此外,虽然前述案件中罚款金额多不超过10万元,但按《商业银行法》中所规定的个人罚款范围为5万-50万元,有律师分析指出,未来对屡犯、严重违规的责任人,高额个人罚款将成常态,甚至可能追究刑责。
有业内人士指出,未来,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对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银行机构需进一步强化合规经营意识,要求包括支行行长在内的相关责任人,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