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生育期被裁员?别傻签离职!这6类员工公司裁了要赔双倍

发布时间:2026-01-01 06:00  浏览量:10

医疗期、生育期不能裁员!

医疗期、生育期不能裁员!

医疗期、生育期不能裁员!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可太多打工人不知道这个法律底线,生病住院、怀孕生子最需要保障的时候,被公司几句“协商解除”“自愿离职”忽悠着签了字,最后连应得的赔偿都拿不到!

其实《劳动合同法》早明确了,这6类员工根本不能随便裁,公司敢动就是违法,得赔双倍经济补偿金(2N)!

✅ 生病或非因工负伤,还在医疗期内的;

✅ 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也就是“三期”)的,哪怕试用期没转正时怀孕,公司也不能辞退;

✅ 从事职业病相关工作,没做离岗前健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在诊断期的;

✅ 在公司患职业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连续工作满15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老员工;

✅ 疑似职业病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

见过太多让人心疼的案例:宝妈哺乳期被公司以“能力不达标”辞退没拿到赔偿,最后维权拿到8万赔偿金;员工生病住院,公司趁医疗期逼签自愿申请离职协议,其实依法根本不能裁!

更气人的是,有些公司会玩套路:要么劝你“自愿离职”,说给点小钱私了;要么变相调岗降薪、PUA你,逼你主动走。千万别上当!

只要你没严重违纪,公司敢裁这6类员工,直接仲裁维权!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是2N(工作满1年赔2个月工资),比正常补偿多一倍,而且,孕期产假工资、生育津贴差额也能要回来。

打工人生病、生孩子已经够难了,老员工奉献了青春,法律给的保护一定要接住!别傻傻被忽悠,该维权时就硬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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