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为新型职业农民评职称:激活乡村振兴“人才引擎”

发布时间:2025-12-24 20:38  浏览量:14

2025年12月,辽宁省发布《辽宁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拟为新型职业农民设立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职称级别,涵盖农学、园艺、畜牧、农业机械化等十余个专业领域。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农民群体开辟了职业发展的新通道,更以制度化的方式为乡村振兴注入人才动能。

破除身份壁垒:农民职称评定重构职业价值体系

长期以来,职称评定被视为专业技术人员专属领域,农民群体因职业属性被排除在外。辽宁此次改革打破这一传统认知,将职称评定范围明确为“户籍在乡镇以下,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为主要经济来源,具备技术技能并起示范带头作用的从业者”。这一界定既保留了农民的职业本质,又赋予其技术专家的身份认同。例如,盘锦市的水稻种植大户王建国,凭借200亩生态稻田的绿色种植技术,若通过评审可获评“高级农艺师”,其技术价值将通过职称体系得到量化认可。

动态评价体系:以实绩论英雄的评审机制

辽宁的职称评定体系构建了“破四唯、立新标”的多元评价标准:

• 技术能力维度:要求申报者掌握现代农业技术,能解决种植养殖中的实际问题。如铁岭市畜牧养殖户李芳,通过引进智能化养殖设备提升出栏率,其技术改进方案可纳入评审依据。

• 社会贡献维度:将示范带动能力作为核心指标。朝阳市果树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张伟,通过“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200户果农增收,其社会效益可折算为职称加分项。

• 绿色通道政策:对创建特色品牌、获得省级以上奖项的农民实行破格晋升。如丹东市草莓种植户赵敏,其培育的“红颜99”品种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

政策红利释放:职称背后的资源集聚效应

获得职称的农民将享受三重政策红利:

• 职业晋升通道:职称与农业技术岗位聘任挂钩,沈阳市已明确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招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持职称农民。

• 技术赋能支持:持职称者可优先参与省级农业科研项目,如锦州市蔬菜种植户陈强凭借中级职称,获准参与“设施蔬菜水肥一体化技术”攻关项目。

• 产业资源对接:职称成为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认定的重要参考,大连市规定,申报省级示范合作社需至少有2名成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

示范引领效应:从个体突破到群体跃升

辽宁的改革并非孤立事件,此前河南、山东等地已开展试点。河南省2025年有95人获评副高级职称,其中禹州市柿子种植户李先生表示:“职称让我从‘泥腿子’变成‘田秀才’,今年计划申报正高级。”这种身份转变正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更多青年返乡创业。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统计,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全省农业领域咨询职称评定的人数同比增长300%,其中35岁以下青年占比达45%。

当职称评定从城市专业技术人员延伸至乡村田野,当“农民”与“专家”的身份标签实现有机融合,辽宁的改革正在书写乡村振兴的新范式。这不仅是人才评价体系的创新,更是对“三农”价值的重估——当每一份耕耘都能获得制度性认可,广袤乡村必将成为人才汇聚的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