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问答-员工因工受伤治疗时发生医疗事故,会影响工伤认定吗?

发布时间:2025-12-21 07:00  浏览量:18

【实务问答】

Q:华律师,您好,请问:我们公司有一名员工在车间操作设备时被零件砸伤(已符合工伤初步情形),治疗期间因医院手术失误造成二次损伤,医院已认定为医疗事故,这种情况下员工最初的工伤认定是否会被驳回吗?员工工伤治疗中发生医疗事故,导致伤情加重,后续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部门会不会以“伤情存在医疗事故介入因素”为由,只认定部分伤害属于工伤范畴?

第一,医疗事故不会导致最初的工伤认定被驳回。从法律逻辑和实务案例来看,工伤认定的核心是判断“伤害是否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而医疗事故是工伤治疗阶段出现的独立侵权行为,二者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举个典型案例:某工厂员工张某在流水线作业时被机器夹伤手部,治疗时因医生操作不当导致手指神经损伤(经医学会认定为医疗事故),张某申请工伤认定时,社保部门最终仍依法认定其手部初始损伤为工伤。

第二,社保部门不会因“存在医疗事故介入因素”只认定部分伤害,而是会对工伤初始伤害全部认定,医疗事故导致的加重部分需另行通过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解决。这里要明确区分两个关键边界:一是“工伤直接导致的初始伤情”,二是“医疗事故导致的二次/加重伤情”。根据实务处理原则,工伤认定仅针对“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原始伤害”,只要原始伤害符合工伤条件,就应全额认定为工伤范畴;而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情加重,不属于工伤认定的范围,员工可另行向医院主张医疗损害赔偿。

第三,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第四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在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机构侵权,不影响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工伤申请受理和认定。医疗机构侵权引发的相关医疗救治和经济赔偿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管理提示】

提示用人单位,规范工伤救治流程,留存完整证据链。员工发生工伤后,HR应第一时间安排其到具备相应资质的医疗机构治疗,必要时签订书面救治告知书,明确治疗医院及后续转诊流程;同时留存好工伤事故现场照片、监控录像、员工伤情初始诊断证明、治疗病历等材料,避免因治疗机构选择不当或证据缺失,导致工伤认定时出现争议。若治疗中发生医疗事故,需协助员工留存医疗事故鉴定报告、医院沟通记录等材料,明确两种损害的责任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