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 规范准入与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25-12-18 16:19 浏览量:19
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职业技能培训教师,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任务——12月17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根据《关于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的通知》,我省将建立全省职业技能培训师资库,并对入库师资的资格条件、遴选程序、日常管理和考核退出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职业技能培训师资是指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教学任务的人员,包括职业技能培训理论课程教师和实训课程教师。培训师资须具备条件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5周岁,教学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专业理论课教师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专业实训课教师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通知特别规定,对于获得中原技能领军人才、黄河大工匠、市级以上优秀专家、技术能手、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非遗传承人等荣誉称号,或获得中原技能大奖、中华技能大奖,以及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可放宽学历要求。
此外,申请者需自愿服从人社部门管理,原则上具备一年以上教学经历,长期从事补贴性培训者优先;明确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教师不得入库,在职公办学校教师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其他机构任教需获本单位书面同意;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等情形者不得入库。
具体遴选程序为:通过“河南省技能人才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www.hnrrcz.com)全流程线上进行。
就师资管理方面,培训师资专职任教机构不超过1家,兼职机构不超过5家;师资库建成公布后,入库培训师资仅可承担已备案的职业(工种)教学任务,严格按照职业标准和技术规程开展培训授课和后续服务。另外,培训机构负责培训师资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师资档案,记录师资培训、教学等情况,适时组织师资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教学研讨、示范教学和教学评议等活动,不断提高师资教学水平和服务能力。
培训师资的年度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不合格者将被调整出库,包括:未按时参加考核;连续两年未承担补贴性培训;年度培训班平均合格率低于70%,或单班超50%学员反映授课质量不高等情形。对于存在培训中弄虚作假、参与套取骗取补贴资金、授课内容违法违纪、违反师德造成恶劣影响、造成教学事故等严重情形的师资,将直接清退出库,且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