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比治病还难?办公环境安全不能成“无解难题”
发布时间:2025-12-17 22:33 浏览量:19
文/饶娜娜
“经常会接触油漆稀释剂,严重的时候戴两层一次性口罩都挡不住”。
近日,据央视网报道,26岁的鲁宇(化名)在新装修办公室上班半年后确诊白血病,花费百万治疗,维权之路却始终举步维艰。这值得反思——当治病已经让人身心俱疲时,为何维权比治病还要难?这样的困境不该让劳动者独自承担。
维权之难,难在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的认定包含一个条件:必须被列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在《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11种职业性肿瘤中,仅明确了苯所致白血病这一类。且苯所致白血病对应的是长期、直接、大量接触苯的职业群体,如化工生产工人、油漆工等。
在一般认知中,办公室白领以电脑办公、文书处理等为主,很难直接将办公室白领的职业暴露与白血病挂钩。因此,将与办公装修污染有关的劳动纠纷认定为职业病缺少有效、直接的法条支撑。
但需明确,法律的生命在于与时俱进。不少网友表示,新装修的办公室直接办公,太常见了。何况,它已经成为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问题。那不妨以此为契机,更新职业病认定标准,将长期暴露在办公装修污染的办公室白领纳入保护范畴。当然,这不意味着员工出现白血病或其他病症,都可以将病因归结于工作环境。这十分考验执法者的执法智慧,既要把握力度,又要不失准度。
维权之难,难在追责。目前,与室内空气污染相关的国家标准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密闭至少12小时后检测,另一个是《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密闭1小时后检测。
前者虽能更真实反映员工日常所处的空气状况,但矛盾在于,其属于推荐性标准,不具备强制执行的力度。也就是说,即使超标,企业也很难被定责。而后者虽说是强制标准,但它主要适配工程验收,可工程验收合格不意味着适合劳动者长时间办公。按常理,新装修场所需充分通风散味后再投入使用。
这说明,工程验收的“标准线”远低于人体长期健康的“安全线”。因此,可以考虑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升级为强制标准,以刚性约束守护劳动者生命健康。当然,仅明确检测标准是不够的,关键在于执行效力。
这需要有关住建部门、卫健部门等协同发力,从源头杜绝不达标办公建筑投入使用,如关停超标投入使用的场所;将质检报告纳入诚信体系,限制存在造假行为的企业行为。
维权之难,难在认知。虽然在法律上,企业和员工是平等的劳动关系主体,但在职场中,由于企业掌握着支配岗位和薪资的主导权,员工往往处于被动接受的状态。因此,抱着不和企业“撕破脸”“闹得不愉快”的心态,员工很少主动维权,也不了解维权,最终只能陷入“要么挺着,要么走人”的尴尬处境。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诉求,企业如拒不整改,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金。
需明白,劳动者维权从来不是简单的事情,单是诉讼程序,就会耗费当事人不少时间和精力。更何况,在办公装修污染中,企业本就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因此,法律要适当为劳动者赋能,要求企业主动公示空气检测报告,且员工有权知情、甚至参与到材料选择、装修规划等环节中来。同时,员工可以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报告有同等法律效力,减轻员工的举证难度。
总之,劳动者的健康,不应成企业的“消耗品”。维权之路,更不该是患病劳动者的“单打独斗”。唯有法律畅通救济渠道,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才能让每一位职场人在安全的环境里安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