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壁垒打破,多区域实现证书互通互认

发布时间:2025-12-10 08:15  浏览量:8

**二级建造师执业壁垒打破,多区域实现证书互通互认!**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重要复函。该文件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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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建造师应在其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进行注册,注册后可随其所在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执业活动。

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的显著扩大。截至目前,全国多个区域已率先实现了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通互认,具体包括以下地区:

1. **京津冀协同区**:自2023年6月13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可在京津冀区域内跨省域承接工程项目,试行期限为两年。此外,2024年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进一步明确,持有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及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并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执业。

2. **长三角一体化区(江浙沪)**: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已联合发文,明确二级建造师可实现跨区域注册与执业。与此同时,二级造价工程师和初级注册安全员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也同步推行异地注册政策,极大便利了人才流动。

3. **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川省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高级职称证书,实现了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职称评审结果的互认,无需重复评审,为两地人才交流扫清了障碍。

4. **陕藏合作区**:为支持西藏自治区的建设发展,陕西省与西藏自治区达成合作协议,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前往西藏注册并执业,助力西藏工程建设领域的人才供给。

5. **福建与海南**:福建省和海南省也对外省的二级建造师开放注册通道,实现了证书的互通互认,为两地建筑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通互认机制,有效打破了传统地域限制,为建造师们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和更多元的就业选择,有力促进了建筑行业人才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这不仅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建造师资源紧张的局面,也能使那些持有证书但未被充分利用的专业人才找到更合适的施展平台,提升整体行业效率。

尽管已有多个省市实现了证书互通,但在实际注册过程中,建造师仍需严格遵守当地的各项具体规定和要求。由于相关政策可能随着时代发展和实际需求而动态调整,建议广大建造师密切关注当地人事考试官方网站或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并掌握最准确的政策信息,确保执业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