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扩展至全国,多地已实现证书互通
发布时间:2025-11-20 16:19 浏览量:2
**住建部新规:二级建造师执业范围扩展至全国,多地已实现证书互通**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就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发布了重要复函。该文件明确规定:
* **注册与执业分离**:二级建造师需在其通过考试获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进行初始注册。一旦注册完成,其执业范围将不再局限于注册地,而是可以跟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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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二级建造师的职业发展空间得到极大拓展。在此之前,已有多个地区率先试点并实现了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通互认,具体包括:
1. **京津冀协同区**:自2023年6月13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地的二级建造师可在京津冀区域内跨省域承揽工程项目,试行期限为两年。今年6月26日,河北省住建厅进一步明确,持有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及二级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资格,并随北京疏解企业到雄安新区工作的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申请在雄安新区注册。
2. **长三角一体化区(江浙沪)**:江苏、浙江、上海两省一市已联合发文,明确二级建造师可实现跨区域注册与执业。此外,该区域内的二级造价工程师和初级注册安全员等职业资格考试项目也推行了异地注册制度,促进了人才要素的自由流动。
3. **成渝双城经济圈**:四川省与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推进职称互认工作,两地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其高级职称证书无需重新评审即可通用,这为包括建造师在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提供了便利。
4. **陕藏合作**:为支持西藏自治区的建设发展,陕西省与西藏自治区达成合作协议,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前往西藏注册执业,助力西藏工程建设领域的人才补充。
5. **闽琼开放**:福建省和海南省也对外省的二级建造师开放注册通道,实现了二级建造师证书在本地区的互通互认。
二级建造师证书的互通互认机制,有效打破了传统地域壁垒,为建造师们提供了更广阔的职业选择空间,极大地促进了建筑行业人才的合理配置与流动。这不仅有助于缓解部分地区建造师资源紧张的局面,也能让那些持有证书但未被充分利用的专业人才找到更合适的施展平台,从而提升整体行业的活力和效率。
尽管上述地区已实现证书互通,但建造师在进行跨地区注册时,仍需严格遵守当地的注册管理规定和具体要求。由于相关政策可能随时间推移和实际需求发生变化,广大建造师务必密切关注当地人事考试网、住建部门官网或其他权威渠道发布的最新通知,以便及时了解并适应政策调整,确保执业活动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