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6-2029年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5-12-09 12:42 浏览量:9
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委托,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编号:FJSXZB2025263)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2025263
项目名称:2026-2029年法律顾问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39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人民币):3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人民币):3900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9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资格承诺函1.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的“二-12-③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即第四章第1.3条第(2)款第①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表格中序号2至序号7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②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在其投标文件中按第七章规定的格式模板提供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③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承诺函(若有)应为原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允许分所参与投标,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为分所的,须具有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总所及其分所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且同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两家或以上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若出现前述情况,相关投标人资格审查均不合格。注:若本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本条款内容为准。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6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
2.地点:/
3.方式:/
4.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1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