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截止!2025年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赶紧申领

发布时间:2025-12-05 17:57  浏览量:10

申领对象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注: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取得四川省“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可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提高到中级(四级)2000元、高级(三级)2500元。

注: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证书须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站(https://zscx.osta.org.cn/)查询属实。

申领期限

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申领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纸质证书或电子证书);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截图(https://zscx.osta.org.cn/)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证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截图;

《关于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证岗相适承诺书》

申领渠道

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https://scejy.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四川e就业”微信小程序符合条件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地经办窗口进行申领。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在失业保险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窗口进行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