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指南请收好

发布时间:2025-12-02 15:44  浏览量:10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范围包括这些: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

辞职辞退、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取消录(聘)用、被开除等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的未就业的原机关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军队文职人员的人事档案;

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

自费出国(境)留学的高校毕业生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人事档案;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人事档案;

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里有哪些内容?

按照《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内容和分类

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有关规定执行

并注重收集反映流动人员政治面貌、工作经历、教育培训、职业资格、职称、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年度工作(业绩)考核、入选重大人才工程、获得重大奖项、重要社会兼职及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等材料。

如何知道自己档案是否完整无缺?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规定做好档案材料的整理、鉴别和归档工作,在流动人员申请办理转递接收等服务时,对缺少关键材料的,将一次性告知所缺材料及可能造成的影响,并提示及时移交或补充相关材料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哪些机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

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包括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授权的单位。

其他任何未经授权的单位不得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人事档案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如何转递?

流动人员辞职后

在户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

可继续由原机构保管

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机构存档的

应及时将档案转递至

户籍所在地或新工作单位所在地

相关机构保管

转档手续需本人(或工作单位专职人员)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窗口办理,也可由本人在相关线上平台办理。

窗口办理时,需持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属于单位存档的需携带存档(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合同或录用手续,单位介绍信等。

特别提醒

档案严禁自行携带转递!

个人不可以私自查看本人人事档案!

如需开具相关证明,可向存档机构提出申请,由工作人员查阅后办理相关服务。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哪里查?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

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

查询相关机构信息

线上如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