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不够10次一定不构成职业放贷吗
发布时间:2025-12-01 11:30 浏览量:10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两年内放贷不足10次,那么可以排除非法放贷、非法经营罪、刑事风险,但是并不意味着他不构成民事上职业放贷行为。因为在民事审判当中法院认定职业放贷人,是非常灵活他不会只盯着这个次数。那么除了放贷次数作为考核以外法官还会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
行为的反复性与经常性,那么虽然放贷不足10次,但如果在一定期间内比如说一年发生了3次或以上的放贷行为。就可能引起法院的注意法官会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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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借款的合同与流程如果说出借人,也就是债权人使用的是统一格式化借款合同或者放贷及催收流程,显得非常的专业并且流程化这会成为认定其具有经营性重要依据
第三:
对象的不特定性那么借款人是否超出了亲友同事等特定、社交圈子、通过介绍网络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这是关键特征之一
最后: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通常体现在约定并实际收取了较高的利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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