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

发布时间:2026-06-10 10:07  浏览量:1

现决定开展2026年度南通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7月31日;

书面材料报送时间:7月20日—7月31日;

申报人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到2026年3月31日。

(一)原则上我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设计单位等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各县(市、区)有人社部门组织评审的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受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一)评审条件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6〕44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关于职业资格效用

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员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执行。

申报人现从事建设工程专业,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建设工程专业职称,其资历按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三)关于高技能人才说明

高技能人才申报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根据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通人社专〔2022〕1号)规定执行。

(四)关于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申报人继续教育相关要求,按照新修订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南通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4号)文件中相关条款执行。

职称申报问题欢迎私信或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