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司法局关于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6-09 14:46  浏览量:1

根据司法部2026年第6号《公告》和《黑龙江省司法厅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公告》,现就齐齐哈尔市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公告如下。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从事法律工作”主要是指从事国家或地方的立法工作,审判、检察工作,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行政工作,律师工作,法学教学和研究工作,党的政法委员会以及政府部门中的法制工作,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

适用“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的报考人员,在2026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法律工作年限原则上应当满三年。法律工作年限的起算时间为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后,正式入职报到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生效时间,法律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可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前已取得学籍(考籍)或者已取得相应学历的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报名人员户籍在放宽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3.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4.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5.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不符合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已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由司法部作出撤销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决定,并注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尚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报考政策要求

1.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时已经完成学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继续教育(包括网络教育、成人教育、开放大学等)的2026年本科毕业生,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本科毕业学历人员,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或者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专业学历条件情形的,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7年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其中: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适用“老人老办法”专业学历条件或者符合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本科、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适用“新人新办法”专业学历条件的2027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毕业学历和学位或者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军队院校2027年应届毕业生,应获得军队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学历和学位。

(四)2025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报考

2025年客观题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或者放宽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其合格成绩在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效。其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的,可在2026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符合放宽政策的可同时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报名参加2026年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或者在2026年主观题考试报名时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以选择使用简体汉字或者繁体汉字填报本人信息和作答。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6月15日0时至6月29日18时。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www.moj.gov.cn),按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填报个人信息。逾期不予补报。

我市报名人员应选择使用汉文试卷参加考试。按照司法部统一工作部署,选择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需在设置相应考点考场的考区报名,我市未设置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试卷的考区。

三、考试时间与方式

(一)考试时间。客观题考试分两个批次进行,应试人员参加其中的一个批次考试。时间如下:

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按各考区机位数量和报考人数确定应试人员考试批次,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考区考点考场准时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客观题考试实行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使用计算机鼠标或键盘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应仔细阅读司法部、黑龙江省及齐齐哈尔市考试公告及相关须知,按要求提前做好下列报名材料的准备工作。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当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或认证。

3.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

4.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出具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出具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5.电子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格式(宽413像素×高626像素)要求的本人近三个月内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此照片将作为本人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6.司法行政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人员应当如实、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并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且本年度内能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承诺书》。

持港澳台或国外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其中,除申请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后取得学籍的港澳台或者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高等教育法学(法律)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报名人员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五、报名流程

报名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进入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道,按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一)选择报名地

报名地选择齐齐哈尔市的参考人员在齐齐哈尔考区参加考试。本考区设定机位上限,报名人员报名并完成交费方能最终锁定机位,请及时报名并交费。选择齐齐哈尔市为报名地时,如出现人数已满的提示,请选择省内其他人数未满的报名地。

(二)上传电子照片

1.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红、蓝、白底色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头身比例在1:1.52左右,大小在40KB至100KB 之间;照片必须清晰完整,露双眉,不得上传佩戴粗框眼镜、佩戴饰品、着军服的照片;不得上传底色不符合要求、头像比例过大或过小的照片;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自拍照等;不得上传进行拉伸、美化等PS操作的照片。

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页面中的证件照片规范要求,按照《电子照片制作指南》规范制作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

2.上传户口簿电子照片

选择申请享受放宽地区政策的报名人员,应当采用jpg格式上传1张包含户口簿首页(盖章页)及本人页(常住人口登记表)的电子照片,内容清晰完整,辨识度高。

3.上传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证明材料

选择符合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政策的报名人员,应采用PDF文件格式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其中:对于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上传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的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能体现缴纳单位名称及缴纳时间期限,下同),不能出具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以上传从事法律工作的工作证件;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需要上传相应的劳动聘用合同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三)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应按自身实际情况准确填报个人信息,并对报名信息作出真实有效承诺。报名人员对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填报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报名的报名人员进行处理。

(四)照片审查确认

司法行政机关对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进行审查确认,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查询审查确认结果。未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审查确认的,报名人员必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直至审查确认通过;拒不重新上传的,不能进行网上交费,无法完成报名。

(五)网上支付考试费

客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21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4日18时。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点击在线支付按键后,系统自动为报名人员分配、锁定机位。报名人员需在60分钟内完成交费操作。交费成功的,报名系统会给予信息提示,并核定机位,完成报名。超过60分钟未交费或交费未成功的,系统将释放锁定的机位。报名人员交费成功后,不能更改报名地。确认系统已成功扣费后,请勿重复交费。因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不退还其考试费。

报名人员需要领取考试费收据的,可以在报名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到齐齐哈尔市司法局进行登记,待票据开出后,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在齐齐哈尔市司法局领取。

报名人员必须牢记登录密码,凭此查询报名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书等。

(六)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2日至9月11日登录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合格分数线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客观题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计算机评卷。

根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客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有关部门确定。9月19日,司法部公布客观题考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应试人员可在司法部官网自行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七、我市放宽地区

户籍地在我市龙江县、泰来县、甘南县、富裕县、克东县、拜泉县的人员,可申请享受放宽政策。

八、其他事宜

(一)我市主观题考试有关事宜另行发布。

(二)考试内容与科目等其他事宜请查阅司法部公告。

(三)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报考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当通过司法部网站进行网上报名、交纳考试费、打印准考证,并到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考试。现役军人报名参加考试的其他事宜,按照司法部和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规定出台前,适用原国家司法考试相关规定。

(五)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其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或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规定期限内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

(六)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26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作为应试人员备考依据。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考前培训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