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下人的职业决定了英国人的姓氏
发布时间:2026-06-08 05:28 浏览量:1
所评图书:
书名:《中世纪乡村生活》
作者:(美)弗朗西丝·吉斯、约瑟夫·吉斯
译者:周艺玮
出版社: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
出版日期:2026年3月
中世纪后期的英格兰,农民分为五个等级:自由人、索克曼、维兰、茅舍农或边地农(在领主土地上劳动的劳工和奴仆)、奴隶。最典型的农民就是维兰和农奴,他们对领主负有大量劳役,要被征收相当数量的罚金或租税,受领主法庭的管辖。
英格兰乡村之中复杂的农民等级,以及由此呈现出的领主与农民、奴隶之间的经济社会关系,连带着职业分工,最终分化出沿袭至今的姓氏。按照一份1160年的修道院契据册,当时的佃户及其父亲或祖父,只有少数人被列出了姓氏。而在记录13世纪英格兰乡村的庄园法庭案卷中,几乎所有佃户都被加上了姓氏。
当时的姓氏来源于几种情况。第一种就是沿用父系祖先的姓氏,少数情况下,有些村民会加上母亲的教名。在13-14世纪,有些姓氏会加上“son”代表“某某之子”,创造出新的姓氏,如Johnson,Jameson,Williamson等。第二种则是根据职业、职务创造出的姓氏,包括Miller(米勒,磨坊主),Smith(史密斯,铁匠),Shoemaker(休梅克,鞋匠),Carter(卡特,车把式),Carpenter(卡彭特,木匠),Chapelyn(查普林,礼拜神父),Comber(库默,梳毛工),Cooper(库珀,箍铜匠),Dyer(戴尔,染工),Webster(韦伯斯特,织工),Chapman(查普曼,商人),Shepherd(谢泼德,羊倌),Tanner(坦纳,皮匠),Walker(沃克,漂布工),Tailor(泰勒,裁缝),Painter(佩因特,油漆工),Freeman(弗里曼,自由人),Beadle(比德尔,差役)。
还有根据村庄名,以及根据村里居住的位置来进行命名的,有直接使用英语命名的,也有用拉丁语和法语名的,最初比较明晰地表面位置,比如Abovebrook(在溪上游),Ad Portam(在门边)等,后来简化为Brooks、Gates、Bridges、Lane。此外,还有根据个人特征或绰号所起的姓氏,比如Prudhomme(普罗多姆,智者),Child(蔡尔德,小孩)。
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后浪出版公司近日引进出版了美国历史作家弗朗西丝·吉斯和约瑟夫·吉斯夫妇合著的《中世纪乡村生活》一书。这本书通过大量文献资料、文学作品和农业技术手册,选择了英格兰剑桥以北一个颇为繁荣的乡村埃尔顿。埃尔顿村在中世纪时是富有的拉姆西修道院的领地,在这样一个地区,包括该村在内,敞地制农业兴盛繁荣。
借助这个村留存下来的包括12-13世纪的庄园记录,书作者在书中呈现了具有代表性的中世纪西欧乡村的生产、生活状况,农民的生活状况以及与领主之间的关系,村民的名字、工作安排、日常饮食、消遣方式、争执和违法犯罪行为等。
正如书作者所指出的那样,埃尔顿村在内的英格兰村庄,在青铜时代就发展出农业文明,而在古罗马征服不列颠后,移植了欧洲大陆的农村共同体形式。但随后的英格兰,乡村和城市的人口数量都并不是很高,要等到10世纪后,更为系统化的乡村共同体形成,一方面开始应用更多的农业技术,栽种品种更多的谷物和蔬菜,另一方面领主和修道院则成为巩固乡村延续发展的体系核心。
书作者意味深长地指出,“在13世纪,欧洲人也许不清楚国家的边界,但是很清楚村庄的边界”。
尽管工业革命以后的英国人,开始生发出对于田园牧歌的无限向往,但如书中所还原出的中世纪乡村生活那样,当时的英格兰乡村的房子虽然显然要比城里人的居所更宽敞,但是环境却并不是那么如意,房屋没有厕所,只有一条厕沟,而饲养家畜的村民,一般会在家里后院堆放粪肥。而在住所中,村民的居住空间与家畜饲养空间并没有严格隔离。
在当时,“村民不经常洗澡,他们洗澡时用去掉顶盖的大桶”,为了省水,一家人接连在同一桶水里洗澡。当时的村民,按照身份性质和家庭财力来确定主食,如果非常贫穷,家里甚至拿不出支付磨坊加工的费用,所以就会更倾向于食用浓汤而非面包。在英格兰,春夏两季还是能收获卷心菜、莴苣、韭葱、菠菜等蔬菜,还有苹果、樱桃等水果。但无论如何,农民很难吃到品质合格、数量符合要求的蛋白质,无论是肉还是豆类,都不是他们可以随便觊觎的。
书中谈到,虽然生活困苦,但中世纪的欧洲、英格兰农民还是尽可能想办法给自己找乐子,一些游戏方式如捉迷藏、抓俘虏、滚木球,还有西洋跳棋、国际象棋、十五子棋、投骰子、足球、摔跤、游泳、钓鱼等方式,在当时都很流行。如果村民家里能够剩下一点可支配的钱,通常是男人们把钱花在小酒馆里。
埃尔顿村13世纪的主人当然是领主,包括世俗领主和教会领主。世俗领主一般并不会住在村里,但非常重视乡村庄园,因为当时的英格兰迎来了人口膨胀,城镇农产品市场扩大,所以投资于这方面的生意,回报可观。无论是世俗领主还是教会领主,需要农民负劳役,将农产品从庄园运送到城堡或修道院,需要的物资包括谷物、牛肉、面粉、面包、麦芽酒、草料、猪油、豆子、黄油、腌肉、蜂蜜、羊肉、家禽、鸡蛋、鲱鱼、奶酪。而这些物资也当然会成为输送到城镇销售的商品,换取货币收入,领主会用这些钱来购买维持高品质生活所需的马匹、布料、盘子、长袍等商品。
领主不仅具有经济角色,还具有司法功能。领主的庄园法庭事实上就是乡村民事和刑事案件的裁处者。事实上,领主甚至有权禁止某些而非另外某些人从事专门的活动,比如禁止一些村民从事烘烤面包、碾磨谷物的活计。很多农民会因为侵犯领主的专有土地区域而被判处罚金或关押。当然,书作者也同时指出,领主在很多领域对于村民也不予干预,比如农业生产的组织、收割等。换言之,所谓敞地制工业,很大程度上就是权利程度不一的各类村民在一个松散的共同体内,自行运作和协作实现的。
教会领主如同亚洲的一些宗教团体那样,也会与商人合作来完成加工订单,比如羊毛订单生意。
埃尔顿村的村民,佃户需要承担劳役和租税,还有一长串的杂捐杂税,包括一些可以替代劳役或实物捐献的货币缴纳,如羊毛银,也就是代替剪羊毛的劳役,“看守便士”,代替当公地看守人,“麦芽银”代替为院长酿制麦芽酒;一些特殊节日,比如圣诞节,复活节等,佃农会被要求上缴数额不等的鸡蛋;另外就是房屋租金,维兰去世时家里仅剩的财产也会被要求缴纳遗产税。书中还谈到,领主往往会将公用磨坊、公用烤炉、领主羊圈、庄园法庭运作的费用都分摊给佃户。
为了保持当时乡村体系的稳定,领主严禁各种等级的农民私藏诸如流动工匠、流浪汉。如书中谈到的那样,一旦村民中出现被指控为精神病患者的人,就会受到相应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