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前受伤,现在还能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职场工伤Q&A

发布时间:2026-06-07 13:10  浏览量:1

日常生产工作可能出现在岗受伤情况,不少职工受伤休养期间单位照常计发薪资。那么,时隔数月还能否申办工伤认定?本期职场工伤Q&A,徐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政策条文为大家答疑解惑。一起来看看吧↓

小徐

我是某食品公司生产加工车间的工作人员,半年前在工作时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右足骨折,受伤后一直在家养伤,单位支付全额工资。请问我现在还能向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吗?

小编

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向人社部门提起工伤认定请求,以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的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可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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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记者:曹香玉、陈海笑

制图:张伊婷

编辑:叶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