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28 07:16  浏览量:1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校党支部引领,全员参与

领导架构:由校党支部领导下设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

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考核范围:全校覆盖,无一例外

适用对象:全体教职工均纳入考核范围,确保考核全面覆盖。

三、考核时间:年终评估,寒假前完成

时间节点:每年年底(寒假前),集中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办法:三级打分制,民主评议

1. 成立考核小组

民主选举产生考核小组成员,确保代表性与公信力。

2. 工作述职与量化打分

个人述职:每位教职工需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量化评分:根据述职情况,采用三级打分机制:

全体教职工互评(A):满分100分,占比40%;

考核小组打分(B):满分100分,占比30%;

领导班子打分(C):满分100分,占比30%。

3. 打分规则

最低分限制:每项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者视为无效;

数据处理:每级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最终得分计算公式:N总=A40%+B30%+C30%

五、结果运用:奖惩分明,激励导向

1. 等次评定

根据考核成绩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按上级人事部门规定的比例,排出名次并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2. 结果应用

学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的30%计入该学期的量化考核成绩;

公示与备案: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上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