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
发布时间:2025-11-28 07:16 浏览量:1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校党支部引领,全员参与
领导架构:由校党支部领导下设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校领导和教职工代表;
职责分工: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确保公平公正。
二、考核范围:全校覆盖,无一例外
适用对象:全体教职工均纳入考核范围,确保考核全面覆盖。
三、考核时间:年终评估,寒假前完成
时间节点:每年年底(寒假前),集中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办法:三级打分制,民主评议
1. 成立考核小组
民主选举产生考核小组成员,确保代表性与公信力。
2. 工作述职与量化打分
个人述职:每位教职工需进行年度工作总结汇报;
量化评分:根据述职情况,采用三级打分机制:
全体教职工互评(A):满分100分,占比40%;
考核小组打分(B):满分100分,占比30%;
领导班子打分(C):满分100分,占比30%。
3. 打分规则
最低分限制:每项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者视为无效;
数据处理:每级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
最终得分计算公式:N总=A40%+B30%+C30%
五、结果运用:奖惩分明,激励导向
1. 等次评定
根据考核成绩及同级专业技术职务,按上级人事部门规定的比例,排出名次并确定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优秀、合格、不合格。
2. 结果应用
学期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的30%计入该学期的量化考核成绩;
公示与备案:考核结果将予以公示,并上报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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