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台州市职称评审计划发布
发布时间:2026-05-09 07:38 浏览量:1
2026年度台州市职称评审计划发布
具体内容如下
申报评审计划
2026年度台州市职称评审计划
申报评审系统
浙江省专技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
职称评审管理后台:
https://zcps.rlsbt.zj.gov.cn/028/login.jsp;
台州市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系统:
https://jxjy.rsj.zjtz.gov.cn。
评审工作要点
申报对象
职称评审原则上要按照人事隶属关系进行申报(社会保险、人事档案、劳动关系三者一致),申报对象原则上须在个人申报截止前,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被派驻到市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同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备案后,可在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地申报评审。
在台省部属单位和市外人员需在我市参加职称申报评审的,需提供人事隶属关系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我市暂无条件评审或因有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市外评审的,必须由台州市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委托评审手续,未经委托评审手续而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我市不予认可。
申报审核
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后,按要求完善个人基本信息、业绩档案,填报评审材料。用人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的业绩档案及评审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继续教育
强化“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并纳入评价指标体系。其中一般公需科目要求近三年累计不得少于54学时(2024年—2026年,2026年不得少于18学时),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按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评审公告》要求执行。
高技能人才贯通
鼓励支持工程等领域高技能人才参评专业技术职称,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2〕77号)执行,进一步畅通职业发展通道。
温馨提醒
(1)各评委会要加大对论文、项目、课题等业绩的核查力度,发现申报人存在论文假刊套刊、伪造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处理。
(2)各评委会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上发布申报通知、结果公布、相关政策等信息时,要认真审核内容,规范信息格式,并及时清理和更新发布内容。
(3)申报人要及时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平台上登记和更新个人业绩档案,严禁上传涉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