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07 09:33 浏览量:1
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大理州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通〔2026〕4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26年度全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评审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人社发〔2020〕57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和《大理州教育局印发的通知》(大教字〔2018〕50号)等相关省州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范围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符合放宽评聘岗位范围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受到党纪处分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推荐要求
(一)严格在岗位数内申报推荐。各县(市)、州属各相关学校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且须在空岗内推荐,不得超额推荐(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
(二)履职年限计算。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12月31日,履职年限的计算要足年足月。
(三)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标准,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对申报人政治品德、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不得将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人员推荐参加职称评审。
(四)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相关规定。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登记管理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等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五)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全面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申报人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包括:师德师风表现、现聘专业技术职称及聘任时间、工作简历、履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情况、业绩成果、论文,获表彰奖励等情况。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就业创业指导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管理、技能实践等工作情况。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情况、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的业绩成果等。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述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申报。述职情况(参会人数、会议范围、无记名投票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对申报人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和节假日不计入公示时间)。各县(市)要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在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结束后,出具推荐情况报告(含资格审核情况、公示情况和推荐意见)。
(七)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要求。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要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等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八)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九)从事党务工作教师、从事共青团工作教师的职称申报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推荐评审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评审方式。大理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采用网络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申报评审工作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管理系统”开展,网址:http://www.ynzcpd.cn。推荐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谷歌、360浏览器。
(三)用人单位审核推荐。2026年6月1日8:30—6月18日18:00,各用人单位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四)各县(市)开展资格审核推荐。2026年6月22日8:30—7月17日18:00,完成资格审核推荐等工作。
(五)评审时间。计划于2026年10月完成。
(六)待人社部门任职资格文件下发后,评审表将从系统导出,交由各县(市)教育体育(教育)局、州属各学校,按装订要求打印装订,按推荐程序逐级加盖公章后存档。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教育体育(教育)局在组织申报推荐中注意政策的精准把握和统一执行,加强与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协调、紧密配合,及时安排部署,抓紧落实申报推荐相关事项,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州属各相关学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对接,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各县(市)、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将相关政策信息全面深入地传达给广大教师,对教师提出的疑问和困惑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让教师能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有序地参与职称申报。同时,要提高风险预判能力,提前预估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制定应对措施,妥善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申报人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对本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主要审核责任。各级主管部门对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复核把关,对复核情况负责。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审核程序不完善、把关不严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要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程序要求,强化公示公开,畅通意见反映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提倡实名反映具体、真实情况。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附件1:大理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docx
附件2:个人承诺书.docx
附件3:师德鉴定表.docx
附件4:关于XX同志申报XX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公示.docx
附件5: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docx
附件6: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工作经历登记表.docx
附件7: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xlsx
大理州教育体育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