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两部门通知:这6类人可申请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发布时间:2026-05-06 11:00 浏览量:2
近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安市财政局联合发布消息称,为进一步提升重点群体就业能力,发挥职业技能评价促就业作用,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这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包括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取得技能类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300元;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从本通知生效之日开始算起),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申领补贴需满足,补贴对象在评价机构参加职业技能评价、专项能力考核并取得证书,由个人提交申请,补贴按规定发放至个人。个人持有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须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须在陕西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查询。申领时限为取得技能证书后12个月内。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政策依据《西安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自2025年12月29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个人通过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个人服务(https://ggfw.xars12333.cn)、“西安人社通”手机客户端、“西安人社12333”微官网、“秦云就业西安平台”、“西安人社”支付宝小程序向市人社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记者 苏珊)
编辑/何海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