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职业打假”的标尺,量偏了小微经营的生态
发布时间:2026-05-01 00:11 浏览量:1
□罗国铭(西南科技大学)
近日,四川成都约400家茶楼经营者集中发声,称当地多家茶楼疑似遭遇职业打假人批量举报与索赔。举报理由涵盖“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泡茶”“无保健品销售许可售卖红牛”“使用不可降解吸管”等。食品安全无小事,这是社会共识,但商家是否存在违法主观恶意、现行规定是否与现实经营环境脱节,同样应被纳入法治与治理的考量范畴。当“打假”从公益维权异化为流水线式的索赔生意,其背后的边界与尺度亟待厘清。
曾几何时,职业打假人被视为市场监督的“鲶鱼”,在打击假冒伪劣、填补监管空白方面发挥过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部分职业打假行为已明显偏离初衷,演变为以牟利为核心的“索赔产业”。从此前全国超千家餐饮店因售卖“拍黄瓜”未办冷食许可遭集中举报,到如今成都茶楼因一杯现泡茶被精准盯上,职业打假人往往熟稔法规条文,专门捕捉证照管理中的“微小瑕疵”,利用商家合规意识薄弱或基层指导模糊的盲区,以高额索赔为筹码进行“模板化维权”。当打假不再是出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而是以施压谈判、批量复制为常规手段时,其正当性便大打折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市场监管总局近期联合发布的规范职业索赔典型案例已明确释放信号:依法支持合理维权,坚决遏制超出合理生活消费需要的牟利性索赔,对借举报之名行敲诈勒索之实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底线必须坚守,但执法不能脱离现实土壤。成都茶馆文化源远流长,许多经营者长期沿用传统待客模式,主观上并无逃避监管的恶意,更多是对“现场泡茶是否需单独办证”存在认知偏差,甚至曾有商户反映咨询街道时得到“仅需预包装食品备案”的答复。现行许可分类虽出于安全考量,但在执行中若机械套用“一刀切”处罚,极易造成“小过重罚”,让小微主体不堪重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确立的“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原则,正是为了纠正这种僵化执法,体现过罚相当。职业打假人利用制度缝隙谋取超额利益,不仅挤占了真正的消费者维权资源,也可能倒逼监管陷入“为罚而管”的路径依赖,最终损害的是城市商业生态的活力。
破局之道,在于多方协同与制度调适。目前,涉事商家已承诺积极整改,当地行业协会也迅速发布食品安全合规提示提醒函,展现了行业自救的主动性。但要根治此类“职业打假”围猎小微商户的困局,监管部门需主动作为:一方面,加快梳理简化低风险餐饮项目的许可流程,推动“泡茶”等日常服务纳入包容审慎监管清单,让标准更贴近市井烟火与市场真实诉求;另一方面,对投诉举报建立分类甄别机制,依法支持正当监督,对明显以牟利为目的、批量同质化的恶意索赔坚决依法不予受理或驳回,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行刑衔接。普法指导也应前置,将“事后处罚”转化为“事前合规”,避免商户在“信息差”中被动踩线。
职业打假不应成为悬在小微经营者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监管也不应在“一罚了之”与“放任不管”间摇摆。筑牢食品安全底线与优化营商环境并非零和博弈。唯有让执法有尺度、普法有温度、监管有精度,才能让职业打假回归监督本位,也让成都的茶香在法治与包容的护航下,继续氤氲在城市的街巷与人心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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