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2025年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5-11-27 11:42 浏览量:1
天津市职业大学2025年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GDGP-2025-35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职业大学2025年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法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2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职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5年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5年实训教学设备更新项目法律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
2.2025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三)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5年12月02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8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
报名方式及详细可在微信公众号“律标通”中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