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不善”岂能成“职业闭店人”的脱身借口
发布时间:2026-04-29 17:36 浏览量:2
文/刘建铭
“零元”接手健身房,低价圈一波会费,然后关门跑路。上海一个叫陶某的人,
用这套手法不到一年收割了200多名消费者,骗了75万元。
4月29日,央视新闻披露了这起上海“职业闭店人”案件。陶某因合同诈骗罪被判5年。案子尘埃落定,但笔者在报道里反复看到一个词——“经营不善”。
这是陶某被抓后一再辩解的借口。也是无数消费者去维权时,最常听到的答复。听得多了,甚至让人产生一种错觉:好像只要把“经营不善”四个字说出口,一切就都可以被原谅。
一句“经营不善”,划清了多少责任?陶某的套路并不复杂。第一步,用挂名法定代表人的空壳公司接手健身房,把自己藏在幕后。第二步,低价倾销年卡,能圈多少圈多少。第三步,钱到手就跑,换下一家。
可如果他没被警方抓获,面对消费者的讨债,他完全可以两手一摊:“生意难做,我也赔了。”而那个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是个在外地务农、从未到过上海的人。就算消费者告赢了,也执行不到一分钱。
“经营不善”四个字,在这里成了一道精心设计的防火墙——把诈骗包装成失败,把刑事责任稀释成民事纠纷。真正的幕后黑手全身而退,对消费者留下一纸无法执行的判决书。
是亏光了,还是转移了?这起案子能走到刑事判决,靠的是检察官做了一件普通消费者根本做不到的事:穿透资金流水,一笔一笔追查那75万元的去向。
结果发现,大部分钱根本没用于经营。除了为拖延时间付的少量房租和工资,剩下的都被陶某拿去还了个人债务、填了个人消费。
这才是区分“经营不善”和“合同诈骗”的关键——不是看他说了什么,是看钱去了哪里。可惜,这种“倒查资金流”的调查手段,只有司法机关动用侦查权才能实现。普通消费者手里只有一张会员卡和转账记录,连幕后老板是谁都查不到,更别说追钱的去向了。
报道里还有一个细节值得琢磨:陶某在不到一年内,先后在四个区接手了四家健身房,用的都是同一套手法——零元转让、低价圈钱、迅速关门。
如果在第二家、第三家出问题的时候,就能触发某种预警——比如工商变更频繁、法定代表人身份可疑、投诉密集——第四家的消费者是不是就不会被骗了?
检察机关建议建立预付付费领域企业的“诚信画像”,早发现、早预警经营异常行为。这个建议指向的,正是问题的更深处:不要总等消费者报了案、媒体曝了光、警方立了案,才去追查一个早有预兆的骗局。
评论区里有人说:“充的理发店会员,还有大几百,老板跑路了,投诉没人管,只能认栽。”健身房、理发店、洗车行、游泳馆——几乎每个人身边都有类似的故事。
“经营不善”这块遮羞布,该被扯下来了。不是每一个关门的店都是骗子,但也不是每一个骗子都能用“经营不善”糊弄过去。区别在哪儿?不在嘴上,在账上。
让那些真正经营失败的人体面退场,让那些披着“经营不善”外衣的骗子无处遁形——这才是对消费者最好的交代。别让“经营不善”四个字,成了骗子金蝉脱壳的万能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