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诚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28 15:53 浏览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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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宁波职业技术大学是国有公办的本科层次职业技术学校,于2025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其前身是1999年由浙江省重点的宁波中专等3校合并升格设立的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9年。学校是28所首批“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先后入选浙江省重点建设高职院校、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和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曾荣获教育部、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联合授予的“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称号和中华职教社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是全国高等职业学校校长联席会议主席单位和秘书处单位。2024年10月,宁波市出台《大力支持宁波职业技术学院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着力将学校打造为全国一流高水平职业技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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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计划与要求
人才需求计划(博士研究生)
1.基本要求: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学术要求:
(1)学科带头人:应具有高级职称,需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或获省部级科研成果奖1项,年龄45周岁以下。优秀的正高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
(2)专任教师和研究人员:要求近五年以第一作者(不含通讯作者、不含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浙大二级及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其中思政类和艺术类可适当放宽要求。年龄38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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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类型及待遇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优秀博士,第一年考核合格后,可享受校内副高待遇二年。
2.开设专业技术职务直聘绿色通道,不受职称评聘名额限制。
3.根据政策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对于紧缺优秀人才,待遇可面议。
4.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多所高校联培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
5.学校协助推荐、联系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工作;协助解决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入学问题。
6.根据政策可采用“校企双聘共享”方式联合招聘;海外、外籍人才可柔性引进。
7.按学校规定报销高层次人才来校面试所产生的住宿费和往返交通费。
可查看宁波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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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聘方式
招聘工作全年开展,随时接收应聘申请。
点击下方链接
,下载《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近五年的教学、科研工作业绩等相关材料(附著作、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成果等清单)以及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的荣誉证书等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发送邮件至人事处或应聘岗位对应的各学院(部)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学历/职称+专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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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胡老师,姜老师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庐山东路388号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E - mail:hr@nbp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nb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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