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赤峰参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09:38 浏览量:1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人力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内人社发〔2026〕9号)精神,现开展赤峰参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和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建立健全以全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选拔赛为龙头,以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为引领,以行业竞赛和地方职业技能竞赛及专项赛为抓手,以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和院校职业技能比赛为基础的赤峰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通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赤峰参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为广大技能人才搭建展示精湛技能、相互切磋技艺的平台,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技能人才队伍,为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大赛主题
技兴北疆 能创未来
三、参赛方式
经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赤峰参赛选手选拔及集训工作承办单位(以下简称“承办单位”)通过竞赛选拔、技能考评等多样形式选拔推荐出来的各赛项优秀选手,以赤峰市为单位组成代表队,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领导下,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组织集训并带领本组选手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四、参赛安排
(一)时间
1.报名:截止到2026年4月30日。
2.选拔:2026年5月11日-17日(具体时间由各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3.集训:2026年5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至少为2个星期)。
4.参加全区大赛:2026年6月24日-29日。
(二)地点
1.全市选拔:各承办单位。
2.全区大赛:鄂尔多斯市。
(三)赛项
大赛赛项共50个,涉及世赛选拔项目18个、国赛精选项目23个、特色产业项目9个。
1.世赛选拔项目(18个)
汽车技术、砌筑、木工、电气装置、园艺(双人项目)、数控铣、数控车、电子技术、工业控制、CAD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增材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移动应用开发、时装技术、花艺、烘焙、美发。
2.国赛精选项目(23个)
焊接、汽车维修、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管理、软件测试、社会体育指导(健身)、装配钳工、设备点检、电工、无人机驾驶(植保)、区块链技术、智能网联汽车装调运维、全媒体运营、物联网安装调试、工业机器人系统运维、人工智能工程技术、无人机装调检修、茶艺、室内装饰设计、家政服务(整理收纳)、中式烹调(羊肉烘烤)、育婴、养老护理、餐厅服务。
3.特色产业项目(9个)
煤质化验工、可再生能源(风光电方向)、奶茶制作、皮雕、根雕、玉雕、刺绣、应急救援员、民族服饰制作。
(四)承办单位及报名方式
见附件1。
五、参赛条件
凡在赤峰市境内工作、学习、居住满一年以上,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人员,按属地管理原则均可报名参赛,同一单位每个赛项限报5名选手。世赛选拔项目选手应为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机电一体化(双人项目)、增材制造、信息通信技术网络基础设施等3个项目选手应为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凡在往届自治区级职业技能大赛(包括2022年自治区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2024年自治区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2021年和2023年自治区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获得第一名的人员,不再参加同一项目赛项。
六、组织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赤峰参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负责,并下设竞赛办公室(设在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负责竞赛日常事务工作。
七、技术工作
参考国家职业标准(以三级/高级工为主)、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等,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制定各赛项的技术文件,于4月底由承办单位对外公布。
八、奖励政策
参照自治区奖励政策,设置个人奖励、团体奖励等。承办单位采用竞赛选拔方式进行的,可适用该政策,且各赛项开赛人数不少于10人;对于报名人数少于10人的赛项,可采用技能考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选手的实际操作技能),也可采用择优推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选手的参赛经验、获奖情况)。
(一)个人奖励
1.等级证书。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向各赛项前3名选手核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向4-10名选手核发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已具有与赛项相同职业中级工(四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可晋升对应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晋级须满足原级别证书核发日至比赛日时间满一年。参赛人数低于20人的赛项,不执行该奖励政策;已具有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不再重复颁发。
2.荣誉证书。由承办单位按照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要求,对各赛项前3名选手(排名原则上不并列)颁发金、银、铜奖,并对其指导教师或指导团队(不超过3人)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对前3名以外但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对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
(二)团体奖励
对于在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中所带队的选手获得相应赛项前3名的承办单位,优先推荐其申报自治区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优先支持其参与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领域的项目建设与交流活动。
(三)入围代表队
由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参赛要求,择优选派各赛项成绩优异的选手(每个单人赛项2名、每个双人赛项1队),入围赤峰市代表队,代表赤峰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
九、工作要求
(一)各旗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做好宣传报道。
(二)各承办单位要积极受理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院校师生以及社会劳动者报名,公正、规范、有效地开展优秀选手选拔推荐及全区大赛赛前集训工作。选拔推荐工作方案(包含承办单位的组织机构、竞赛规则、保障举措以及各赛项的选拔时间、竞赛地点、技术标准、参赛选手名单、技术负责人名单等内容)与赛前集训工作方案(包含承办单位的组织机构、集训安排、保障举措、集训选手名单、指导教师名单等内容)要分别于5月7日前与5月26日前上报竞赛办公室。
(三)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参赛选手及相关人员参加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的往返交通、保险、物流等费用由各承办单位安排负责。
(四)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对内蒙古自治区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赤峰参赛选手选拔推荐工作进行赞助。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财务规定和制度,具体实施赞助管理工作。
联 系 人:于新颖、宋树林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
(联系单位:赤峰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