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视频】唤醒“回家权”,一次关于刑罚执行的温暖归途

发布时间:2026-04-27 08:15  浏览量: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更好地运用新媒体讲好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故事,最高检新闻办在2023年开展首次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展播的基础上,于今年4月起组织开展第四季“一周一品”优秀检察新媒体作品展播活动,充分挖掘展示检察机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亮点和实际成效。敬请关注。

良法善治

是法律人始终坚守的初心与追求

法律并非只有冰冷的条文

还有司法者内心的温热与体恤

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

在驻所检察工作中,我们发现每一份会见记录背后,都是家属默默的期盼。经过与公安机关反复会商,梳理12个堵点,打磨11稿细则,设计7层审批流程,配套路线报备、出所体检、返所汇报等管控措施,让法律赋予的权利安全、稳妥、有温度地落地。

李某回家探望病重的父亲。

王某回家完成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他们均在规定时间内安全返回。归期从未失约,信任从未崩塌。

回家的意义,从来不止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