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征集参编单位和编写专家

发布时间:2026-04-21 16:18  浏览量:1

关于征集《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参编单位和编写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建材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委托编制〈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函》(建职鉴〔2024〕8号)委托要求,

中国砂石协会组织编制《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工作

砂石骨料是一个庞大的产业,目前从业人员约百万。近年来,“砂石骨料生产工”工种多次列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提供了依据。《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将强化工匠精神和敬业精神,引导砂石骨料行业的职业教育、职业培训、鉴定考核、技能竞赛等活动,满足砂石骨料行业人力资源管理、职业教育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等工作需要,促进行业人力资源配置优化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为做好《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编制工作,现征集参编单位和编写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请参编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办公场所的

机制砂石矿山规划设计、开采企业,机制砂石产品生产企业

天然砂石采集加工企业,尾矿、废石、洞碴制备骨料企业

建筑固废制备再生骨料企业

砂石装备企业,以及砂石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

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

2. 具有协调组织编制职业标准的能力;

3. 具有与编制职业标准相应的专家队伍;

4. 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能力;

5. 在砂石骨料领域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二)申请编写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影响力,

具有本职业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或高级技师资格;

2. 熟悉《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或参与过国家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3. 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 申报方式

有意申请参编单位和编写专家的单位和个人,按要求填写参编申请表(见附件),签字盖章后邮寄至中国砂石协会,并将电子扫描件发送至协会邮箱。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

发布之日起。

三、联系方式

邮 箱:caa@zgss.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38号创景大厦A座

附件:

1.《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2.《砂石骨料生产工》国家职业标准编写专家申请表

中国砂石协会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