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印发《意见》保障“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
发布时间:2026-04-21 16:14 浏览量:1
检察日报讯(全媒体记者王丽坤) 近日,青海省检察院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服务和保障我省“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的工作意见》(下称《意见》),对青海省检察机关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服务和保障“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作出具体安排。
《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聚焦重点领域,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不断完善具有青海特色的跨地域、全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模式;要坚定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保障各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依法从严惩治侵犯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犯罪、涉安全生产犯罪,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打造具有青海地域特色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品牌;扎实开展集中化解信访问题专项行动,依法有序化解矛盾纠纷;深入践行检察为民宗旨,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扎实开展司法救助、支持起诉等工作;着力加强刑事检察基本职能建设,推进高质效办案制度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持续推进智能化场景建设及应用。
《意见》强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一体推进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不动摇,下大力气夯实基层基础建设,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凝心聚力、实干争先,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