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一美女律师对我说了一句杀人诛心的话

发布时间:2026-04-20 09:53  浏览量:1

周六早晨到距离我家不远的高新区火炬路以健走的方式锻炼身体,之所以选择在火炬路上健走是因为这条路不仅车少和人行便道上没有狗的粪便,还因为这条路我曾是我六年间上下班必走的路,那时我还不到五十岁,内心中还有些许的梦想。而现如今,还有四个月我即将退休告别职场,重走这条路更能体会那首脍炙人口的《昔日重现》歌中的一句歌词——so much has changed。白云苍狗,已不复往日情怀。

或许是因为衣服换季过早的原因,返程时我感觉膝盖处有些疼痛,于是我便决定坐公交车回家。早晨的公交车上人不多,乘客多是老头老太太,这些持有老年卡的老哥老姐们或是乘车去公园健身或是去集贸市场赶集。在老哥老姐们的陪衬下,六十岁的我居然属于“年轻”的乘客。

为了打发坐公交车时无聊的时光,我便抬头看公交车上的视频广告。屏幕上一个身着职业装的美女律师正在做广告,乍一看有些面熟,看了一下字幕,原来是她。

屏幕上的美女律师是一位80后,称呼她为美女律师并不是物理上的描述而是一种当下社会对女性通用且带有谐谑色彩的尊称,更何况对于我这个60后的太上老登来说,80后的女性在我的视界中毫无疑问的属于美女。

我与这位美女律师有过一面之缘。那是在我以52岁的高龄刚刚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的一个饭局上,我与这位美女律师相遇。组局的是我哥们,他向这位美女律师介绍我通过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未来也会成为律师。这位美女律师听了我哥们的介绍后,化着浓妆的脸上显露出一脸的质疑,而且还情不自禁的说出这样一句话,现在的法考是不是放水了?

说真的,她的这句话对于我来说伤害性与侮辱性兼具,在她看来如果不是考试放水的话,我这样的人若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这无疑是一句杀人诛心的话。

可是她根本不知道,在她上高中的时候我就开始以代理人的身份代表单位出庭过数十场,她根本不知道为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我点灯熬油的看书刷题。她的这句话展露出她的一种心态,她能达到的高度是她天赋异禀,是上帝对她的青睐,她能拥有的别人不能拥有,如果别人拥有的话就是来路不正。

或许她也感觉到那句话有些失礼,随即主动要添加我的绿泡泡。可令人不解的是,席间她一再有意无意的考察我的业务水平,问了一些诸如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有何差异等法律基础知识点。我笑着对她说,考完试我都忘了。

饭局结束到家后,我查了一下她的资料。她不仅开了一家律师事务所,还有诸多的社会兼职。她的律所名字很有意思,通常律所的名称都充满庄重的色彩,而她的律所名字用在咖啡屋、奶茶店更为合适。这位美女律师不仅添加了我绿泡泡好友,还把我带入了她的群。我发现,她的群类似于社区便利店的群,她的助理经常在群里替她做宣传。现如今她在公交车上以老头老太为受众去做广告,这说明她依旧坚持做下沉市场的业务。不过,坐公交车的老头老太这样的群体能给她带来多少收益呢?

补充一句话,不久前我无偿帮组饭局的哥们答应了一场房产合同纠纷的官司,120万元的房款已经执行到账,不知道我哥们为何不去找这位美女律师反而找我。或许他俩也成为了路人。

那天饭后我就删除了她的绿泡泡,还是相忘于江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