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的讲台竟成了违法牟利的“遮羞布”?
发布时间:2026-03-23 15:52 浏览量:1
教书育人的讲台竟成了违法牟利的“遮羞布”?湖南祁东一名职业中专女教师徐某,因制作贩卖淫秽视频牟利,最终落得丢编获刑的下场,其荒唐行径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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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至2024年5月,湖南祁东某职业中专教师徐某,借教师身份为掩护,开启了网络违法牟利的行径。徐某在微信群内发送阅后即焚的不雅照片,以此吸引陌生网友添加其个人微信。好友添加成功后,徐某便开始推销自制的淫秽视频,裸拍视频标价199元一部,与他人的性爱视频标价299元一部。交易全程在线上完成,买家完成付款后,徐某直接发送视频下载链接,全程无任何线下接触,试图以此营造隐蔽的交易环境。短短8个月时间,徐某通过该方式累计非法获利24万余元,远超其教师本职工作的收入。2024年5月,警方接到相关线索后展开调查,迅速将徐某抓获归案。经司法鉴定,徐某出售的相关视频均属淫秽物品。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认定徐某的行为已构成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其24万余元的违法获利已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全额退赃,预缴罚金,同时协助警方侦破其他案件,具有立功表现,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法院综合考量其各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违法所得及作案工具也被依法没收。徐某虽无需实际入狱,但终身留存的犯罪案底,让其彻底失去教师编制,职业生涯就此戛然而止。
该案曝光后,不少网友产生认知偏差,认为徐某的行为属于个人私事,双方自愿交易不应被法律干涉。这样的想法完全错误,我国刑法对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有明确界定,只要同时具备牟利和传播两个核心条件,该行为即构成刑事犯罪,与是否自愿无关。徐某制作淫秽视频并以售卖的方式进行传播,从中获取高额利益,其行为完全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再隐蔽的操作手段,也逃不过警方的调查和法律的惩处。徐某身为人民教师,本应恪守师德,成为道德与法律的传播者和践行者,却因一时的贪念,突破职业底线和法律红线,试图通过歪门邪道赚快钱。这份看似来钱容易的“副业”,最终让其付出了失去工作、留下案底的惨痛代价,不仅毁掉了自己的人生,也让教师职业形象受到了负面影响。
各行各业都有其职业底线,法律红线更是不容任何人触碰。徐某的案例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尤其是教师、医生等特殊职业从业者,手握职业赋予的信任,更应时刻自重自省,坚守道德与法律的双重底线。想要获得稳定的收入和长远的发展,唯有脚踏实地工作,清清白白做人。任何试图通过违法手段牟利的行为,最终都将自食恶果,在法律的制裁下付出应有的代价。同时,这起案件也提醒着广大网友,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认知,明确自身行为的法律边界,自觉抵制各类涉黄违法犯罪行为,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