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探索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的做法和建议

发布时间:2026-03-23 09:20  浏览量:1

在新的发展阶段,农民合作社面临着全新的挑战与需求。如何达成从外部推动向自主经营转变,从追求产量提升向开展产业化经营跨越,从节本增效向经营增效升级,是当下农民合作社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河北省保定市创新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充分激发基层创新活力,突破传统观念禁锢,拓宽了农业农村现代化和集体经济发展的道路,探索出一条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一、保定市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的主要做法

(一)叠加双重优势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组织优势和合作社的经营优势,为其成功发展提供了双重保障。

在合作社组建阶段,村党组织动员群众、调整田地,村干部带头入社;在合作社日常经营中,村党组织发挥战略决策、产业引领、制订计划等作用,协调各方关系,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合作社组织成本最小化。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由职业经理人和专业团队负责具体运营,发挥其技术、管理优势,按照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实现合作社经营效益最大化。

(二)有序流转土地

土地是农业生产最基本最重要的生产资料。保定市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优势,前置土地流转问题,整合各类资源要素,依法组建合作社,实现土地成方连片,强化“统”的功能,为发展现代农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分类施策,引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折价出资入社,并妥善安置农户生产生活。对于种植大户,将其转化为农业职业经理人,参与合作社生产,参与超产分成;对于有种植意愿和能力的小农户,划分自种区供其耕种;引导高龄农户自愿有序退出农业生产,建设“孝老食堂”保障其生活,他们也可以到合作社打工,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通过依法有序流转土地,实现了土地集中连片,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设施设备,解决土地细碎化问题,实现了适度规模经营。在此过程中,村党组织引领保障了土地规范流转,维护了各方合法利益,既实现合作社规模经营,又实现农户参与现代农业发展并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三)创新经营模式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组建后,可以采取自营、职业经理人经营、第三方经营三种模式,解决了“谁来经营”问题。在实践中,三种模式互有竞争,增强了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活力。

一是自营模式。

即由懂农业、能吃苦的村党支部成员负责经营。该模式属于基础模式,并非完全由村党支部成员“封闭”经营,部分环节可以采用社会化服务。

二是职业经理人经营模式。

即聘请转化为农业职业经理人身份的种植大户或村干部负责经营。该模式治理水平较高,经营绩效较好。

三是第三方经营模式。

即委托第三方主体负责经营。在实践中,该模式并非简单地一包了事,有的吸收了前两种模式的做法,呈现混合经营形态。

(四)拓展经营领域

除了流转土地进行种植外,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还积极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目前,主要形成两种发展路径:一是以安国市东崔章村为代表,走土地经营型合作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在种好自己土地的基础上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路径;二是以高碑店市宋鱼池村为代表,走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转型为纯粹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自己不流转经营土地的路径。

在实践中,土地经营型合作社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更为稳妥。一方面,土地经营型合作社以粮食种植为主,经营要求低、市场风险小,能稳住基本盘;另一方面,农业社会化服务对技术水平和经营能力要求更高,有利于发挥人才作用、增强服务能力、延长产业链条、提升经营绩效。

(五)完善利益联结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以土地“三权”分置为基础,建立“保障农户利益、留足集体收益、激励经营人员”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各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格局,确保成员激励相容、民主参与、共同富裕。

1.保障农户利益。

土地入社农户获得“保底收益+分红”,实现农户稳定收益。保底收益即定额租金,一般为每年1000元/亩,最高可达1200元/亩,以“上打租”方式提前支付,不管收成如何提前支付;若经营绩效好,农户还能获得分红,部分合作社采取固定分红方式,以“下打租”方式在农产品收获后分配,激励农户参与和监督合作社经营。

2.激励经营人员。

经营人员采取“收益分成+工资”收入模式,落实生产责任制,激励经营人员创造更多收益、获得更多分成。

3.留足集体收益。

集体收益有两种:一是居间服务费,一般采取固定金额,大约50元/亩,第三方经营模式多采用这种方式;二是收益分成,即参与除去经营成本后的收益分红。

(六)灵活聘用机制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积极聘用职业经理人,形成多种聘用机制。多数合作社聘请当地种植大户为职业经理人,保障合作社发展;有的合作社聘请村党支部成员兼任职业经理人,实现稳妥易控;有的采用第三方经营模式的合作社,也以利润分成的形式聘请职业经理人。

实践表明,聘用种植大户为职业经理人,有利于推动专业化生产,为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提供了新的路径;同时,解决了合作社组建初期难以吸纳种植大户、谁来经营这两个痛点,创新实现多类经营主体包容性发展。

(七)实行多元发展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各显神通,采取不同的经营战略。有的采取防御型战略,如高阳县野王村和西河屯村合作社,重点关注提高粮食产量,实现了稳健发展;有的采取开拓型战略,如博野县北小王村、高碑店市宋鱼池村、定兴县吴村合作社,调整产业和产品结构,种植经济作物,拓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开展产业化经营,尝试化解粮价下跌带来的市场风险;有的采取中间型战略,既巩固粮食生产,又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如安国市东崔庄村、定兴县南大位村合作社。

总体来看,少部分合作社致力于降低成本提高产量,以实现节本增效;大部分合作社采取了差异化发展策略,针对市场需求,提供独特的产品或服务,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二、优化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的建议

(一)正确处理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

一是依法依规办社。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发展的过程也是生动的农村普法过程,应结合现实需求和具体案例,面向基层干部和村民,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落实民主管理和“三会”制度,为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做到经社分开。

在村域主体定位上,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集中精力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提供公共服务,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应全力发展产业。两者都是独立法人,要建立健全治理结构,做到经社分开,在财务管理上分设账户,不能侵占对方利益。在明确组织边界的基础上,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借贷、租赁、居间服务等方式,支持合作社发展,并获取分红、利息、租金、服务费等收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将合作社作为自己的“提款机”,合作社也不能无偿使用村集体资产。

(二)强化“守门人”职责

要充分发挥“守门人”的外部监督作用。合作社“守门人”包括会计服务机构、商业银行、治理评级机构等,为合作社治理提供经营财务信息,解决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不规范问题。

“守门人”作为第三方主体,在合作社组建中可以帮助制定制度,保障规范建设;在合作社日常运营中,可以帮助制定治理标准,发布治理指数,提升治理水平;同时,为政府和市场提供监督、评价及认证服务。

(三)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经理人多由村干部、种植大户转型,兼业普遍、年龄偏大、专业技能和职业化水平低,缺乏资格认证与系统培训,职业素养和能力亟待提升。应借鉴发达地区经验,实施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育计划,将其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设立专项培训资金,开设专题培训班,提升其经营管理能力。健全推荐选拔制度,明确标准与资质要求,鼓励大学毕业生等参与。培育职业经理人人才市场,完善聘用机制,提高待遇与保障水平。每年推介“十佳”经理人,强化精神激励,优先推荐参选参评,提高其社会地位、职业认同与声望。

(四)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要瞄准现代农业,开展先进技术集成示范,成为发展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典范。发展智慧农业,探索建设无人农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减肥减药,杜绝对土地的掠夺式经营,提高农产品品质。

合作社应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发展订单农业、精品农业,开展种植、仓储、烘干、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经营,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要扬长避短,选择合适的经营领域和产业项目,不擅长的领域可以外包的方式委托其他主体经营。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五)优化合作社扶持政策

村党组织引领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应坚持重点扶持与分类扶持相结合,重点扶持治理规范、产业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合作社。针对合作社的具体需求和问题,进一步优化扶持政策,并出台细则保障落实。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合作社,其发展需求各异,有的需要土地指标,有的需要配套仓储、烘干、加工设施设备,有的需要财务指导、金融保险,因此政策扶持要从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施策,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针对合作社人才问题,应加大人力资源投资,培训理事长、职业经理人及管理人员,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帮助合作社选优配强职业经理人或第三方经营主体,探索根据经营绩效给予合作社一定奖补。

《中国农民合作社》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