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关区关于积极报考2026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6-03-23 08:44 浏览量:1
区直各相关单位、广大社区工作者、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及关心支持社会工作的各界人士: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升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现就动员组织有关人员参加2026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倡议如下。
一、明确报考范围
社会工作人才资源广泛分布在社会工作、政法、工会、团委、妇联、残联、法院、检察、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信访等系统。本次动员报考对象主要包括在以下系统中提供社会服务的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一)社会工作系统: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党群服务中心(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行业协会商会,“两企三新”,各级社会工作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二)政法系统:市、具、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综治中心,各级政法部门报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三)工会系统:各级工会组织、工会所属企事业单位、困难职工帮扶机构、职工权益维护机构,各级工会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四)共青团系统;各级团组织、团属企事业单位、各类青少年服务组织和机构,各级共青团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五)妇联系统:各级妇联组织、妇联所属事业单位,各级妇联报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六)残联系统:各级残联组织、残联所属企事业单位中服务残疾人的组织机构,残疾人之家,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各级残联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七)法院系统:法院系统从事诉讼服务、信访、矛盾化解、普法宣传等社会服务工作相关人员。
(八)检察系统:检察院系统从事社会工作服务、信访、犯罪预防、普法宣传相关人员,各级检察机关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九)教育系统:大中小学从事学生心理健康服务与管理人员,各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特殊教育机构和专门学校、各级教育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公安系统:公安机关管理的戒毒机构,从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相关人员,各级公安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一)民政系统: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精神障码社区康复服务机构(站点),民政事业单位,各级民政部门提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二)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援助机构、区解开机构、安置帮教机构、监线,各级同法行政部门提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三)人力资通社会保障系统: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模构、人对经,人力资通服务机构,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四)文化和旅游系统:图书馆、文化馆(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和旅游公共服务相关机构,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五)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医院、精神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层卫生机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六)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级军休所、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担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七)应急管理系统: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纳入应急管理部门管理的社会应急救援力量。
(十八)信访系统:从事信访稳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相关人员,各级信访部门报任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
(十九)其他: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
二、报考重要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3月13日9:00-3月25日17:00.
(二)网上缴费时间:3月13日9:003月27日17:00.
(三)考试时间地点:5月23日至5月24日。本次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清源小范区均设资考区,具体考点详见准考证。
(四)报名条件:详见附件。
(五)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省具体考务安排、报名流程等详见河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hnrsks.com)、“河南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本次考试报名、缴费、准考证打印、成绩及电子证书查询下载均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进行。提醒考生报名前及早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完成用户注册。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社会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人才是党的六支主体人才队伍之一。开展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是实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手段,是提高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地位、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提升本领域社会服务专业化水平的有效举措。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做好动员和组织工作。
(二)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培训。利用工作群、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考试相关政策、激励保障措施,扩大考试的公众知晓率。积极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通过各种方式支持和鼓励本地区、本领域、本单位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踊跃报名。加强培训辅导,充分利用我省社会工作师资资源,分层分类举办考前辅导,做好考生的“后勤保障”,确保应培尽培,着力提高考试通过率。省委社会工作部将持续依托“河南社会工作云课堂”网络培训平台,举办考试专题动员与辅导培训,加强专业知识普及应用推广。
(三)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提高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和服务实效放在首位,切实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与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衔接对应的政策,通过开发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使用持证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待遇保障,着力营造项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良好氛围,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录和工作人员,公示考试政策咨询电话,安排专人负责政策解答,及时回应报专人员疑难问题。
附件: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有关政策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具体考试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书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作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取得应届毕业;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业本样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
三、有关说明
(一)从事社会工作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二)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社会工作专业应届毕业研究生可直接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三)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成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合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区委社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