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推出就业驿站提质扩容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16 16:12 浏览量:1
为持续巩固就业驿站建设成果,不断提升就业公共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根据天津市20项民心工程建设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市人社局印发《天津市就业驿站提质扩容计划》的通知。具体内容,带您了解——
工作目标
坚持“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的原则,以“标识统一、布局合理、服务规范、运行高效”为目标,巩固提升已建成的130家就业驿站服务功能,新建就业驿站50家以上,推动就业服务端口前移、重心下沉,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更加便捷、精准的就业公共服务。
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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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密网络,优化驿站服务布局
加快建设标准化就业驿站。
支持尚未实现就业驿站全覆盖的区,积极统筹资源,加快建设街道(乡镇)就业驿站,8月底前完成2026年全市新建就业驿站目标任务。
鼓励建设特色化就业驿站。
鼓励具备条件的区,在繁华商圈、产业园区、创业园区(街区)、高等院校、交通枢纽等场所,建设特色化就业驿站,提供多元化就业服务。
构建就业驿站服务联动矩阵。
鼓励已建成的街道(乡镇)就业驿站,积极延伸基层就业服务联络点,推进服务端口前移。推动就业驿站与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会驿站等基层阵地资源统筹、功能融合、联动服务。
02
完善机制,提升工作管理效能
落实就业驿站验收工作机制。
落实《就业驿站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就业驿站试运营、区人社局现场勘查以及市人社局复核验收工作机制,验收合格的就业驿站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更新。没有经过市级验收的就业驿站,各区不得公开发布建成信息。
完善就业驿站工作指导机制。
市、区人社局明确专人,对就业驿站的日常运行开展常态化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基层服务中的疑难问题。对各相关部门发现并指出的问题,及时核实情况并组织整改。
建立就业驿站动态退出机制
。
对因场地规划变动、常住人口减少等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的就业驿站,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区人社局评估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及时予以退出。
落实就业驿站验收工作机制。
落实《就业驿站验收办法(试行)》要求,健全就业驿站试运营、区人社局现场勘查以及市人社局复核验收工作机制,验收合格的就业驿站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并定期更新。没有经过市级验收的就业驿站,各区不得公开发布建成信息。
完善就业驿站工作指导机制。
市、区人社局明确专人,对就业驿站的日常运行开展常态化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基层服务中的疑难问题。对各相关部门发现并指出的问题,及时核实情况并组织整改。
建立就业驿站动态退出机制
。
对因场地规划变动、常住人口减少等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的就业驿站,由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区人社局评估并报市人社局备案后,及时予以退出。
03
充实队伍,加强服务人员力量
稳定专职服务队伍。
指导就业驿站按照辖区常住人口、重点群体规模,通过合理调配现有工作人员、开发专项公益性岗位等方式,配备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在公布的服务时间内驻站提供服务。
吸纳兼职社会力量。
支持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高校教师、社会工作人员、街道(乡镇)热心党员、退休人员等组成兼职志愿服务团队,积极参与就业驿站日常服务。
推动专业人员下沉。
鼓励市、区人社局业务骨干定期下沉就业驿站开展业务指导。支持职业指导师、企业HR、高校就业创业导师、心理咨询师等专家学者到就业驿站担任专业顾问,开展工作讲座,为站点培养就业服务人才。
04
规范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效果
建立标准化服务清单。
严格落实《就业驿站功能指引(试行)》,在就业驿站醒目位置公布《就业驿站服务事项清单》。不具备服务能力的事项,不得随意公布。
推行规范化服务管理。
研究制定基层就业公共服务标准,编制办事指南和业务规程,探索针对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包”,提供集成式就业服务。
实施闭环式服务管理。
就业驿站建立服务台账,打造“服务对接—过程跟踪—结果反馈—满意度评价”的服务闭环和全周期跟踪服务,做到“服务留痕、过程可溯、成效可评”。
05
数字赋能,打造智慧服务场景
完善数字就业创业系统。
升级天津就业公共服务网,推动就业驿站服务信息与“天津数字就业创业系统”实时对接,实现岗位信息“一点发布、全域共享”、求职信息“一次登记、全程服务”。建设就业驿站线上“驾驶舱”,动态了解服务数据和工作进展。
拓展移动自助服务功能。
开发完善“津彩e就业”移动端小程序,集成政策查询、岗位匹配、直播带岗等服务功能,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就业公共服务。鼓励就业驿站结合实际服务需求,因地制宜设置自助服务设备,方便求职人员24小时自助享受就业服务。
探索人工智能服务应用。
鼓励具备条件的就业驿站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就业服务,探索AI简历制作、智能岗位匹配、面试模拟训练等场景应用,提高人岗匹配效率和求职成功率。
06
特色引领,打造驿站服务品牌
打造特色服务品牌。
在“津彩e就业”统一品牌框架下,支持各就业驿站结合自身资源禀赋,打造特色化就业服务品牌,扩大就业驿站知名度,实现“一站一品”。
打造集中服务品牌。
鼓励各区结合本区实际,在每月或者特定时段,组织本区就业驿站集中开展专场招聘、政策宣讲、职业指导、技能体验等组合服务,形成本区就业驿站集中服务品牌。
打造联动协作品牌。
深化多方合作机制,鼓励各区结合工作实际,组建跨区就业驿站服务联盟,促进就业资源共享。探索“就业驿站+”联动服务模式,鼓励就业驿站与辖区重点企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建立常态化对接合作机制,联合开展岗位归集、技能培训、定向输送、专场招聘等活动。
07
提升能力,夯实服务人才支撑
实施分层分类培训计划。
建立市、区两级就业驿站培训讲师库,开发标准化培训课程体系和精品讲义。市级每年组织就业驿站骨干人员示范培训,区级实现就业驿站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建立常态跟岗学习机制。
组织新上岗的就业驿站工作人员到本区已建成运营的就业驿站跟岗学习,推动经验复制和业务提升。
鼓励开展练兵交流活动。
鼓励各就业驿站定期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服务交流。鼓励各区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就业驿站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比武”等活动。
08
加大宣传,扩大驿站影响范围
打造立体宣传矩阵。
充分利用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津云等主流媒体以及人社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天津公共就业服务网等平台,持续做好就业驿站工作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基层就业服务的良好氛围。
加强典型经验宣传。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特色宣传活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驿站运营经验、典型服务案例和创新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