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职业学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失灵 违法情节“严重”被罚4.5万元
发布时间:2026-03-13 10:45 浏览量:1
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官网截图(来源: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官网)
信网3月13日讯
近日,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远程锁定、无法正常使用,被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调查,2026年1月13日,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在对重庆交通职业学院(地址:双福新区学院大道,法定代表人:张伯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500000691210719L)进行举报投诉核查时,发现该学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被远程锁定,无法正常使用,存在“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处罚裁量权基准细则》序号4之规定,按照“严重”情节进行裁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对该学校罚款4.5万元,并建议立案调查。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重庆交通职业学院成立于2009年6月29日,为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范围是专科层次高等教育。(信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