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6-03-12 16:47  浏览量:3

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

相关政策

一、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一)适用范围:

1.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二)补贴标准

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000元;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1500元;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补贴标准为2000元。同一职业不得重复享受。

(三)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企业在职职工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指定月数以上(按自治区下达文件执行),自发证之日起36个月内进行申领,缴费年限包括已领取失业保险金对应的缴费年限。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依照自治区每年的下达文件判断是否可以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一次,同一职业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对取得自治区急需紧缺职业证书的,在此基础上增加2次补贴次数,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上浮10%。

2.取得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中查询到的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3.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进行申领。

(四)申领流程

线上:

1.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网上办事大厅中个人办事专栏进行申领;

2.通过内蒙古人社手机APP、蒙速办手机APP进行申领。

线下:

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自治区范围内的人社综合柜员窗口进行申领,需携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证岗相适承诺书原件。

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申领条件

1.参保企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3.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符合当地环保政策。

(二)返还范围

对于拟享受2026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范围,继续参照2025年稳岗返还要求,延续由参保企业扩大到参保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最终政策执行以2026年稳岗政策文件为准。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等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四)申请方式:

企业(单位)上年度失业保险不欠费且企业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无需申请。

通过信息比对未筛查出来的参保企业也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nmg.gov.cn)“企业办事”专栏自主申报。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

(一)补贴对象

通辽市范围内正常参保的企业。

(二)补贴条件

拟对企业招用2026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

最终政策执行以2026年一次性扩岗政策文件为准。

(三)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

(四)申领流程

在企业账户等信息准确、完善的前提下,继续通过“免申即享”模式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补助资金,企业无需申请。

企业也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企业办事”专栏自主申报。

****政策如有变化,以现行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