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打假须依法而行,警惕“老陈”式迷失

发布时间:2026-03-08 23:14  浏览量:3

就算一个商家、一个产品真的有问题,你要做的是什么?我要收集证据到相关部门去举报,等有结果了你可以曝光,而不是在没有结果之前私自曝光、公开审判。因为有没有问题不是个人觉得有问题就有问题的,是有相关部门去定性的,定性了才能觉得有问题。

如果私自调查、定性了、公布了、审判了,最后不是你说的那样,你觉得一个道歉就可以了事了吗?你知道现在网络对一个企业、对一个人的伤害会有多大吗?你对企业造成的损失是无法挽回的,所以网络监督是需要合理合法的程序的。

我一直说我不反对打假,我支持,也不反对你有流量,但是要靠矛盾、靠对立,靠最后说我要搞死你来获得流量,我是不赞同。对于老陈来讲,他到最后是什么?我看他那个样子就有点走火入魔了。

要做的是对一些企业善意的提醒,合理的监督是让他进步,不是要把人家搞死,所以他的问题非常清晰。你就对照清朗行动13条负面清单,老陈在没有官方检测、没有权威定论、没有执法部门调查介入的情况下,仅凭个人调查就擅自定性了,然后全网扩散,这叫舆论越位,你越位了不是正当监督。

第二个就是清朗行动的第二条是什么?私自收集炒作负面信息,现已明确禁止网络名人擅自收集负面信息、负面线索,以爆料揭黑来博流量。是不是现在网上有很多这样的主播,甚至有些人是以举报来博流量,你举报可以的,但是在没有定性之前,我把举报放到网上,你看我举报了,实际上是给你的用户暗示,给他定性了,他犯罪。

比如他这个商品有问题,企业有问题,那叫私设公堂,你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你在进行的就是网络审判,以此来制造情绪对立博流量,最后想什么?形成网暴,这也是不对的。

老陈这个事情其实给很多主播一个警示,你可以说你的言论哪里哪里有问题,我用我的逻辑,用事实或者是用我的知识来反驳你,但是你不要轻易的定性汉奸,卖国贼。

他如果大侄子不在,大侄子是嘲笑,就像你嘲笑我夹头,我也没法去起诉你,我不能给你定罪,或者说我可以说某某言论,这个言论它是有一点点问题的,甚至涉及到那个,但不能指着某某人你是汉奸,这不可以私设公堂了,大家明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