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一男子购买2瓶过期红酒,转头起诉超市索赔5236元,法院经查明该男子为职业打假人:行为具有主观恶意,仅退还货款,驳回其它请求

发布时间:2026-03-06 22:15  浏览量:1

近日,海南琼海的一男子向某发现超市在售的2瓶干红葡萄酒已过标注的8年保质期,付款476元购买,随后以“购买过期食品”为由,将超市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十,合计索赔5236元。

法院审理查明,向某是一名职业打假人,以类似理由提起过10宗诉讼,购买行为超出生活消费范畴,其行为具有主观恶意,是一种变相的经营牟利行为。同时案涉红酒酒精度12%,按国标可免标保质期,超市标注超期仅为标签瑕疵,该“过期”不代表食品本身不安全,向某也未举证红酒存在安全问题或造成自身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超市退还476元货款,驳回向某10倍惩罚性赔偿的诉求。

来源 | 宁波晚报、法治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