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6年3月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06 10:48 浏览量:1
根据国家有关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部署安排,经研究,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将面向社会开展贵州省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工种及级别
长期照护师,五级/初级工。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报名考试:
(一)年满16周岁,拟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二)年满16周岁,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三、报名时间
2026年3月6日(星期五)—3月9日(星期一)。
四、考试时间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
五、本期认定人数
(一)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认定200人;
(二)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认定200人。
考生结合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一家认定机构报名。
六、报名所需资料
(一)《长期照护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表》(见附件)。
(二)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扫描件(文件大小不超过800KB,格式为JPG);
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照片清晰、无美颜,文件大小不超过200KB,格式为JPG)。
七、收费标准及报名流程
(一)缴费标准
参照贵州省人社厅《关于核定我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黔人社通〔2016〕72号),本次认定考试费为 272元/人次。
(二)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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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报名系统:
https://jsj.top/f/hXHPZt,在报名系统顶端扫描付款,将上述资料的电子扫描件(附件须申报人手写签字并加盖手印、填写日期)及付款截图逐一上传至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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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审核后,报名人员可登录网址:https://jsj.top/os/dWCWRh查看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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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成功的考生,于考试前三天打印准考证。
进入以后,依次点击:职业技能认定--报考记录,找到对应的考试计划,点击【进入维护】;选择打印准考证,点击【准考证打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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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未成功的考生,退还报名费用。考生缴费成功审核通过且认定机构在人社部门规定时间上报考生信息后,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不考试的或在考试日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视为个人自行弃考。
(三)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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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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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网址:https://qnmzyxkd-jndj-ks.zjyun.org,在系统页面进行实名注册并登录,登录后在点进“考生报名”按照系统要求选择和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上述资料的扫描件(附件须申报人手写签字并加盖手印、填写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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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审核后,报名人员可凭注册手机号和密码登录网址:https://qnmzyxkd-jndj-ks.zjyun.org,查看审核结果,并注意接听工作人员缴费通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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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考生接到缴费通知后,搜索“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规财处”微信公众号,点击“学生缴费”——“个人中心”——输入身份证号码——身份确认,进入后点击“学生立即缴费”,选择缴费项目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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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请务必在3月11日(星期三)前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不予考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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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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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报名所需资料前往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行政楼B区306办公室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或联系老师后将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qypxjd@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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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知缴费,按照“网上报名流程(3)”缴费方式在3月11日前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不予考试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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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发放
报名成功考生准考证由认定机构申请备案成功通过后统一打印, 考生于开考前一天到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杉木湖校区行政楼B区306办公室领取或考试当天8:30前至进校大门处领取。考生缴费成功且认定机构在人社部门规定时间上报考生信息后,因考生个人原因申请不考试的或在考试日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视为个人自行弃考。
注:需要团体报名的请直接联系认定机构老师。
八、考试安排
(一)考试地址
1.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贵阳市修文县白龙路9号);
2.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黔南州都匀市匀东镇杉木湖大道东段11号)
(二)考试时间
2026年3月29日(星期日)。具体理论、实操考试时间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与作答方式
本次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取现场模拟操作方式。理论考试合格的学员,再参加技能考试。
(四)考试所需证件
考试时考生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可。
九、成绩与证书查询
(一)成绩查询
贵州中医药大学时珍学院: https://olds.sztde.cn/router/skils/
黔南民族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https://qnmzyxkd-jndj-ks.zjyun.org
十、相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报考资格;如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者取消成绩;已取得相应证书的,宣告证书无效,撤回证书并删除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的查询信息,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场规则者,按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一)咨询
(二)监管单位及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